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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央视国际 (2005年02月05日 15:36)

  ●选拔留学人员7245名

  ●报名截至2005年3月10日

  ●评审录取结果2005年7月公布

  记者近日从国家留学基金委获悉,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7245名,其中以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方式选派810人;按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424人;按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选派5099人;按有关合作项目选派912人。今年国家重点资助的学科为: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目前申请受理工作已经开始,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

  高级研究学者

  选派计划:350名;资助期限:3-6个月;申请条件:申请者年龄应在55岁以下,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外留学或从事研究的经历。

  申请者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3.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4.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等院校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高等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院长以上行政职务。

  申请者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提交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访问学者

  选派计划:210名;资助期限:6-24个月;申请条件:申请人应为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有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确有必要出国留学的教学、科研、技术、管理人员。申请时年龄应在55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本科毕业人员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学位人员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部分从事非通用外语语言学习、地区问题研究或某些特定专业研究的人员,至少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此部分人员将主要纳入我国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年龄应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要求。

  博士后研究

  选派计划:150名;资助期限:6-24个月;选派国别:申请人拟前往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国家应有完善的博士后制度,可以接受中国学者前往从事博士后研究;申请条件:申请人应是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年龄不超过40岁,拟出国从事研究的课题应明确、可行,并应与现从事的研究方向一致。暂不接受正在国内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

  研究生

  选派计划:100名,其中:博士生30名,资助期限36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50名,资助期限12-24个月;硕士生20名,资助期限12-24个月。

  选派学科:根据国家优先发展的学科领域,2005年选派学科为:信息技术、生物制药、能源、农业、环境保护、材料、金融、法律、经济;派出国别:以欧洲为主;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主要选派联合培养博士生。

  申请条件:1.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应为在读一、二年级优秀博士生,主要支持已与国外相应机构建有密切合作关系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与国外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重点支持国内高水平大学与国外一流大学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生工作。2.博士生:申请人应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在读最后一年),暂不受理已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申请。3.硕士生:申请人应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暂不受理已具有硕士学位人员的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将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各受理机构的地址及电话请上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由各有关单位按项目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受理各项申请的截止日期为今年3月10日。录取评审结果将于今年7月公布。(本报记者 刘宁)

  《中国教育报》2005年1月26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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