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针对近期舆论反映电影《唐山大地震》中贴片和植入广告过度的问题,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副局长张宏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打击盗版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目前在各大影院热映的《唐山大地震》,贴片广告长达15分钟,令不少观众生厌,而对于影片中酒类、保险、银行、汽车、电池、手机、运动衣等植入性广告的频现,不少观众感觉突兀,认为在题材如此沉重的影片中过度植入广告实在不妥。对此,张宏森认为,电影是文化产品,贴片和植入广告已经成为电影产业链条的重要环节之一,完全靠票房赢利的模式不符合电影工业化制作的客观要求。但是,对于制片方和导演,必须充分尊重观众的审美需求,特别是认识到广告的附属性,要尽可能将其化解在艺术元素中。他说,近几年,中国电影产业发展蒸蒸日上,但仍处于初级阶段。特别是市场机制尚未完善,部分地区盗版现象的猖獗使一些投资方、制片方减少了对后期发行阶段的赢利预期,而将这部分损失转移到前端的制片环节进行开发,而增加贴片广告时间和植入广告次数是最主要的弥补手段,但过长、过多的广告势必影响影片的整体效果,造成恶性循环。
记者了解到,《唐山大地震》公映前,比实际时长短20分钟的该影片“抢先版”便在网上疯传,虽画面晃动、画质粗糙,但点击率极高;公映后,在部分影院门口一些小贩大肆兜售该影片的盗版光盘。
《唐山大地震》投资方“华谊兄弟”总裁王中军认为,除严厉打击盗版外,主管部门还应对制片方、院线等各环节的植入广告的内容、数量、时长等予以明确规定。“在我国的现行法规中,《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仅对广播、电视中广告播出的次数、时长等有具体规定,而在电影方面仍处于空白。”他说,“华谊要求所投拍的每部电影中,植入广告不能超过10个,而且类别不能重复(比如汽车品牌只能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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