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色情问题,一直以来广受关注。国新办、公安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建立了齐抓共管、联合处置的机制,不断加大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的规范力度。近日,又有41个传播色情低俗内容的网站受到查处,被依法关闭。但尽管如此,一些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的手机网站却还在顶风作案。专家指出手机上出现的大量淫秽色情网站铤而走险、屡禁不绝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驱动和监管乏力。详细情况请听中央台记者白宇的报道:
近日有未成年的学生向记者反映,他们可以通过手机轻而易举的登录到淫秽色情网站,而且同学们都把浏览过手机色情网站当作一种炫耀的资本。
3G手机可以看视频,不是3G手机可以看色情小说那些东西呀。(你看了以后有什么感觉呀?)肯定是有点恶心喽。都是那种的,而且还有sm那种都有的。他们就觉得好像不看好像很没面子的,就是那种跟风潮流一样的。
这位同学说通过手机浏览色情网站,家长知道以后肯定要挨打,但如果自己想方设法去看,家长是拦不住的。北京的一位学生家长张先生也对此深表担忧:
现在的孩子上网这么方便,特别是手机互联网,现在一些不良的信息,甚至是淫秽的信息到处都存在,作为我们家长尤为担心,作为青春期孩子的家长更担心,很无奈,家长不能时时刻刻在孩子身边,如果这种信息到处都存在的话,孩子随时浏览,我们家长是监督不了的。
家长无法时时监督,而色情网站却屡禁不止,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呢?对此,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孙云晓研究员认为,这背后是巨大的利益驱动:
手机父母是没法监管的,老师也是没法控制的,是最便捷,最隐蔽,最无法控制的一种方式,这实际上是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为什么会这么猖獗,这么迅速,我相信这些网络运营商,这些内容提供商,这些监管部门,这些人,你回家看看你的孩子,你的孩子拿这个手机大量的下载色情信息,晚上躲在被窝里看色情信息,他是个青春期的孩子,他天天看这个,你作为父母,你良心何在?!
如果真是巨大的利益链在驱动,那么,谁又是最终的获益者呢?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曾剑秋认为,依托手机增值业务制造传播淫秽色情内容的公司是利益既得者。
首先呢肯定是提供这种视频业务的公司,视频公司他是要租运营商的网络平台,他肯定是要给运营商付费的或者叫分成的。(就是说运营商也会从中得到一份收益)他肯定有收益的。(换句话说就是我看的东西越多,我的流量就越大,无论是生产者还是运营商他们的收益就都会越高?)肯定是这样的,在视频业务走流量的过程当中,运营商呢,视频公司的流量越大,他肯定就会获利,就是他也会有分成。
曾剑秋教授还指出,手机色情现象的存在,作为运营商本身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无论是通过短信的形式发送的淫秽图片,还是通过手机上网来浏览色情网站,都是要经过运营商的网关,运营商的责任是从提供这种服务开始就和消费者捆绑在了一起。
还有专家认为,如果从扫黄的角度讲,运营商在整个产业链中既扮演着扫黄者又扮演着经营者,双重的身份使他们遭受质疑。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李强:
这里面最关键的就是运营商,他负责两个事情,第一个他负责接入,第二个他负责收钱。如果说他在WAP接入的时候就不给这些非法的网站没有备案的网站提供接入,这些东西肯定接不进来。第二个呢,他负责收钱,这钱是谁收呢,运营商收。很显然,网站越多,推的业务越多,运营商收的钱就越多,他从里面拿的提成就越多。如果我们从扫黄的角度来讲,他本身是扫黄的人,但实际上他就是个经营者。
李强还介绍说,造成手机上淫秽色情网站横行的原因,除了利益链条外,手机WAP网站的特殊性导致的不易监管也是原因之一。据了解,这种网站在使用前就做了设置,只对手机用户有效,而普通电脑根本无法访问,所以相关部门也无法进行有效监管。
那么其他国家在互联网发展的进程中有无成熟的经验可供我们借鉴呢?他们是如何对非法网站进行有效管理的呢?正在美国进行考察调研的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李强博士向记者描述了那里的情况:
美国的情况是这样,车站,餐馆,甚至走在路边,用手机上网的人是随处可见的。但是他的手机上网跟我们国内不一样,他上网就一个渠道,他就是net上网,这个上网跟电脑上网几乎没有任何区别,所以对于中小学生来讲,他用手机上网看到的东西拿电脑肯定也能看到,所以他没有必要特别用手机上网,(这样是不是也便于监管)这个非常容易监管,谁违规,谁违法,政府相关部门,他们有专门的网警,一查就查的到。
面对国内手机上网遇到的难题,李强结合美国的管理机制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美国的网络监管有一个举报打击反馈的机制,哪家运营商如果说是敢违背法律的话,那面临着倾家荡产的这种罚款,我们没有必要让我们的国家相关监管部门非得说能看到他这个网络在传输什么,现在我就给用户留一个举报的窗口,我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快速举报打击反馈机制,当你运营商在传输不健康的东西的时候,那我用户举报,迅速核实,迅速处理,然后对运营商严厉的处罚。
昨天,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已经部署采取相关措施,如:加强对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电信业务经营者开办手机网站业务的管理,要求三家基础电信企业限期对自有手机网站服务进行全面清理;加强基础企业为手机网站提供代收费服务的管理,要求三家基础企业对代收费业务进行全面清查;加强互联网接入市场管理,对无证擅自提供接入服务的以及向未备案网站提供接入的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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