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本版12月7日登出《网游企业圈钱十宗罪》一文中提出的网游公司向玩家出售虚拟产品却不开发票等不负责任的行为,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作出回应: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要想让网络游戏健康发展,避免网络游戏的偷税漏税行为,就必须加强有关许可证发放等管理措施,制定相关法律,网站完善流程,尽快出台一部适用于网络游戏的电子商务的法规。
网络游戏市场现在已经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一项最新调查预测,2009年网络游戏用户人数已达6000余万人,网络游戏市场每天进账已超过3000多万元。若只按4%的增值税来算,每天漏税就有120多万元。有很多经营网络游戏的人从来没有去工商注册、税务交税。
记者在互联网上找到了一个游戏经营商,问他在网上经营网络游戏时是如何办理工商等管理部门的许可及如何缴税时,这个商人诧异地说:“做网络游戏生意还要办理许可和缴税?我做了好几年了,从来没有人要我办什么许可,也没人让我缴什么税!”
“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网络游戏要办理什么许可,也没有明文规定网络游戏所产生的交易必须缴税。”一位相关人士向记者这样说。
网络游戏过程,基本上是税务部门很难控制的个人交易。因此,个人交易是网络游戏经营者偷税漏税的主要原因,网上交易已成为漏税“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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