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作家棉棉起诉谷歌中国侵犯著作权案,在海淀法院开庭。
棉棉认为谷歌中国未经自己授权,将自己作品《盐酸情人》扫描成若干片段收录在数字图书馆,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谷歌公开道歉,并赔偿6万元。这是“谷歌侵权门”事件发生以来,国内首例作家以个人名义起诉谷歌的案件。
谷歌中国辩称,公司已及时断开了链接,尽到了网络服务商的义务,不应承担责任。而且,原告的证据中,能搜索出来的只涉及棉棉13万字作品中的400字,这是网站搜索的必不可少的部分,也不足以对棉棉的著作权形成损害。
对此,棉棉代理人孙景伟认为,400字只是从一个关键字搜索得出的。此外,根据搜索内容,棉棉作品是保存在谷歌的服务器,这说明谷歌不是网络搜索服务,而是内容提供服务,不是断开链接就可以免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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