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拼音输入法竞争而互指对方“不正当竞争”的腾讯和搜狗昨天打完第一个回合。双方作为原告时都获得胜利,但在作为被告时都被判败诉。
腾讯和搜狗的恩怨起源于去年。当时搜狗称,腾讯在推广自己的“QQ拼音输入法”时,恶意诱导用户删除搜狗拼音输入法,并利用虚假宣传欺骗用户,构成不正当竞争。
腾讯反击称,搜狗拼音输入法在后台干扰“QQ拼音输入法”的正常运行,并诱骗用户删除已安装的“QQ拼音输入法”。随后,两家公司分别以“不正当竞争”的罪名将对方告上法庭,并分别由北京市一中院和北京市二中院受理。
前日,北京市一中院支持了腾讯对搜狗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搜狗赔偿腾讯20万元及诉讼支出4万元。由北京市二中院受理的搜狗诉讼腾讯的案件中,腾讯昨日一审被判败诉,赔偿搜狗20万元及诉讼支出3.1万元。
搜狗和腾讯昨天对两份判决结果都没有做出公开表态,也没有回答记者“是否考虑上诉”的问题。
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分析称,两起案件出现类似结果,意味着双方在竞争中都存在过错。他同时表示,两起案件互相关联,应当合并审理。(记者彭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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