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6月11日 15:41 来源:
昨天(6月10日)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国务委员陈至立来到中国国家博物馆,与首都群众一起参观了正在这里举办的《文化遗产日特别展览--国家珍贵文物征集成果》。(6月11日《人民日报》)
早在去年12月,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的6月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国家"文化遗产日",昨天就是我们国家历史上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主题是"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今年5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还就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状况举行了新闻发布会,有关领导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和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的有关情况。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如古文化遗址、古建筑、文献、手稿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不论哪一种文化遗产都是历代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是民族文化历经风雨生生不熄的薪火。它记载着中华民族艰辛的发展历程,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体现着中华民族敢于学习、善于创新的拼搏精神。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创造力和生命力,是各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守护我们民族生生不息的文明薪火;保护文化遗产,就是维护我们民族的情感与价值,守卫我们的精神家园;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呵护我们的母亲文化,培育我们的根;保护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民族文化传承,联结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化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
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工作任务繁重,特别是近些年来,城乡开发建设,一些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同时,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还没有完全遏制。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造成重要文化遗产接近濒危、消亡或失传的现象时有发生,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情况和艰巨的任务。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迫切需要来自各个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
首先要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要通过陈列展览等丰富多彩的社会公益活动,广泛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同时,要向全社会普及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保护文化遗产的自觉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其次要加大经费投入,注重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相关政策,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监督队伍,提升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水平。
再次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与传承发展"的文化遗产保护方针,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各类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切实抓好重点文物维修工程,大力推进省、市博物馆建设,加强馆藏文物保护,提升陈列展示和服务水平;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街区、村镇)保护规划的编制实施,落实审批监督责任;加强文物流通市场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纠正过度开发利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要通过普查、认定和登记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制定保护规划,明确责任主体,实施保护工程,完善名录体系,健全传承机制,抓紧抢救具有重大价值的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
总之,保护好我们的文化遗产,守护住我们的精神家园,为中华民族血脉的延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我们每一个中华民族的儿女的共同责任,但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从言和行两个方面,以实际行动来保护这一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作者:大别山小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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