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海南省万宁市神州半岛旅游区凤豪大桥项目正在兴建,东澳镇搬迁居民安置区工程破土动工。旅游区项目的搬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万宁市政府日前组织的征地补偿安置听证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就项目开发征地补偿安置公开地听取农民意见,这在海南省尚属首次。(7月10日《人民日报》)
近几年来,各地都举办过听证会,但大多数都是为某项收费在涨价进行听证,笔者孤陋寡闻,还是第一次听说为征地补偿安置进行听证。
近几年来,随着地方基础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及开发区热的兴起,地方征地的规模不断扩大,然而有不少地方,由于没有妥善处理好征地补偿安置等问题,导致群众上访增多,干群关系紧张等,尤其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还经常被基层政府或少数干部截留或挪用,如河南省登封市政府以平均每亩8500元的标准从铁路部门获得征地补偿费后,再以每亩4300元的标准包干给铁路沿线各乡镇,从中截留近千万元(2003年7月9日《辽宁日报》)。为此,广大群众意见很大,也严重影响地方经济建设。
其实群众不是不讲理的,只有你把政策宣传好、落实好,群众会全力支持国家建设。如去年重庆市在江津市胡(庄)旸(岩)公路改造工作中,该镇镇委政府负责人清楚地意识到,那些出现问题的地方,最根本的原因是群众工作没有做好,导致部分群众不信任党委政府、不信任干部。于是,镇委政府提出,机关和村社干部在工作中必须紧紧依靠和展现“公心、责任心和事业心,”以换取群众的信任。结果该段公路很快改造成功,造福于民(11月25日重庆市江津市新闻中心)。
尽管早在2004年5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明确要求,对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以及对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存有疑问时,当事人将有权利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举行听证。凡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主管部门必须组织听证,不组织听证的将被视为程序违法,同时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然而时至今日,能真正举行此类听证的还是为数不多。截留补偿违法征地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如6月26日《湖北日报》报道:襄荆高速公路指挥部和双河镇政府截留当地群众征地补偿费54.06万元。陕西从开始实行征地补偿至今,全省部分市区共拖欠、截留、挪用农民征地补偿费1503.95万元,其中拖欠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1481.75万元。(5月11日《华商报》)
当前,之所以会有一些群众不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是由于我们少数党员干部工作简单粗暴,不但没有把群众的利益真正放在心上,反而克扣群众利益。如果各地在征地安置等涉及群众利益时,都能像万宁市、江津市政府那样,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完善补偿安置方案,面对面把问题谈开,把法律落实在具体的条款中,这无疑是一种进步。正如万宁市市委书记胡光辉所说,举行公开透明的听证会,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农民和政府在平等的位置上对话,非常容易沟通。群众也会真心地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但愿今后各地在征地补偿安置方面能借鉴万宁市政府的做法,认真贯彻《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只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有公心——做到大公无私、秉公处理;有责任心——对群众的每个困难,都彻底、妥善的解决;有事业心——以加快地方基础建设为契机,努力帮助沿线群众寻找致富的路子。相信一定会赢得广大群众理解与支持。 (作者:刘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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