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1日讯 记者杨讴报道: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11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以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副委员长杨亨燮为团长的朝鲜友好代表团。(《人民日报》 2006-07-12第01版“胡锦涛会见朝鲜友好代表团”)
昨天《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45周年的日子,在这个日子里,胡锦涛主席又会见了朝鲜友好代表团,我们不能为此而激动和高兴!
1949年10月6日,中国与朝鲜建交,朝鲜成为与新中国最早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之一。在各自建设社会主义的和平时期,中朝两国在经济上互利合作、互通有无,政治上相互信任、互相支持,在维护地区稳定与世界和平、建立国际经济及政治新秩序上继续扮演重要角色。在上个世纪90年代朝鲜处于困难时期,中国在关键时刻给予了朝鲜急需的援助和必要的支持。
1950年,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把战火引向中国边境。中国人民响应毛泽东主席发出的“抗美援朝、保家为国”的号召,派出中国人民志愿军开赴朝鲜前线和朝鲜人民并肩作战,打败了美帝国主义,在战斗中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961年7月10日至15日,以朝鲜人民的伟大领袖金日成同志为首的朝鲜党政代表团,对我国进行了友好访问。访问期间,中朝两国党政代表团就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两国友好合作互助关系以及国际重大问题,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并且取得了完全一致的意见,双方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原则,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互相援助和支持的基础上,于同年7月11日,在北京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即《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自此,中朝两国一直保持着传统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
近几年两国日益扩大和深化的经贸交流与合作也成为新时期中朝友好合作的新亮点。中国的成套设备、机电产品、生活日用品等在朝鲜很受欢迎,而朝鲜的矿产、水产品、木材也为中国消费者所青睐。近年来,中朝双边贸易呈不断递增趋势,中国对朝投资活动日益活跃。
历史为证,中朝传统友谊是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巩固和发展中朝睦邻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党和政府坚定不移的战略方针。为此,胡锦涛指出:“近年来,中朝各领域交流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给两国人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中朝经贸关系发展迅速,潜力巨大。中方愿继续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同朝鲜企业开展不同形式的投资合作,扩大双边经贸合作规模,提高合作水平,推动两国经贸合作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
愿中朝两国友谊长存,不断丰富友好合作的内涵,焕发出更大的生机与活力,共同繁荣昌盛!(作者:齐君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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