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原创] 提高环保“门槛”的意义何在 |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8月14日 16:50 来源: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环保总局将通过加强环保准入审查、严格控制新建项目、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等有力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要求,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势头。(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8月14日 05:12 来源:人民日报 )
环抱问题一直是人们最为关心的问题,它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无时无刻都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甚至逼迫着人们改变着自己的生活习惯,无奈之下要顺应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不是地球自然发生的变化,而是由于人类亲手破坏自己生存的环境而带来的变化。这是被动的无奈的甚至是可悲的,如果不再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和环境执法监察力度。要不了多长时间,我们还将受到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更大的更无情的惩罚。我们加快经济建设步伐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不然,我们将愧对我们的子孙后代。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负责人表示,环保总局将主要采取以下五项措施,即为提高环保准入“门槛”, 加强环保准入审查、严格控制新建项目;提高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门槛;对化工石化类高环境风险项目实行更加严格的准入标准;进一步研究制定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等,都是非常有力的措施。“门槛”虽然是被抬高了,但未必就能杜绝污染问题的发生,切末以为“门槛”抬高了,就安然无事了。
笔者认为,抬高“门槛”的目的并不是要把谁谁谁拒绝在门外就完事了,重要的是要依法落实和贯彻《环境保护法》。其意义应该在于,坚持谁开发谁治理原则,开发一方,治理一方,保护一方。决不能将环保的责任推卸给他人,自己收益他人买单。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环境一旦被破坏,即便是花再多的钱也是买不回来的。要做好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科学发展观应成为环保工作的总方针。
以前我们看到谁投资规模大、谁出的钱多谁就优先开发,这个理念是错误的。应该坚持谁有治理能力,并且有一套完整科学的治理方案和重视治理投资的原则,谁就可以生存下去。不仅如此,政府应该加大对环境监察的力度,重点治理那些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对于那些已经上马的污染企业,应该令其停业整顿,不然我们的“门槛”再怎么高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作者:海拉尔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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