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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原创] 财务公开是一把“双刃剑”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8月18日 14:39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德国的中国问题专家托马斯•海贝勒对胡锦涛总书记的“八荣八耻”的荣辱观非常赞赏,认为非常正确和及时。他认为,中国目前确实存在道德危机,而贪污腐败是这一危机的核心,也是中国面临的诸多问题中最具有破坏力的核心问题。海贝勒认为,中国要从根本上惩治腐败需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法制建设。二是要进行新闻改革,加强新闻监督,给新闻媒体更多揭发贪污腐败的自由(详见《内部参考》:聂立涛 袁炳忠《中国从“人民社会”向“公民社会”过渡——专访德国的中国问题专家托马斯•海贝勒》。)

  海贝勒的观点不能说不正确,他提出的惩治腐败的办法也不能说不好,但他是从宏观角度说的。具体到一个单位,恐怕就用不着或者说不可能都通过新闻媒体揭发贪污腐败。

  其实,中央早就提出了对策。这就是政务公开。中央要求政务公开的对象或者说是单位,已经有文件明确规定县(含县)以下。政务公开对单位内部来说,最重要的或者说最主要的就是财务公开。财务是一个国家的命脉,也是一个单位的命脉。有人戏言,中国其实只有两个权力,一个是人事权,一个是财务权。抓好了这两个权,就抓住了权。此话虽然偏激,但不能不承认说到了问题的实质。

  腐败问题,是一个经济问题。经济问题,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财政财务问题。每个单位都把财务问题监管好了,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抑制腐败问题。对财务问题的监管,有外部的监管,如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也有内部的鉴管。内部的监管,最好的方式是财务公开。而目前,恐怕没有几个单位能够将本单位的财务公开。即使公开,也是粗线条的公开,即有多少收入,有多少支出。

  为什么不公开或者说为什么不详细公开?首先,明确何谓详细公开?我的观点是,如:支付接待费一万元,就要把接待事由、接待人员、接待时间、陪同接待人员等都要详细公布,只有这样的公开才叫详细公开。也只有这样的公开,才有威慑力量。但为什么不公开或者说为什么不详细公开?说穿了,还是因为个中有猫腻。只有心怀坦荡的领导人,心底无私的领导人,才能将本单位的财务详细公开。可以说,能否将单位的财务,特别是群众非常关注且敏感性强或者说容易产生猫腻的问题,如接待费支出、车辆使用费支出、维修费支出等详细公开,是检验一个单位领导人是否真正廉洁的试金石。

  财务的详细公开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我最近发现一个单位就敢于将本单位的财务详细公开。 该单位领导告诉我,这样做,一是便于内部监督。二是使一些有权有势的人不敢在我这个单位报销应该由个人负责的发票。

  我问他,你这样做,就不怕得罪人?他说,那也没有办法。我宁可得罪外面的人,我不能坏制度得罪单位内部的人。我又问他,你不怕报复?他说,时至今天,好像还没有哪个对我或者对我这个单位报复。

  我明白了,这就叫做邪不压正。 (作者:方飞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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