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原创] 要用科学发展观来调控房市 |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0月16日 10:45 来源:
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已经半年多了,但在一些地方的效果很不明显,少数地方的房价甚至还在飙升,究其原因,不是中央政府的调控措施有问题,而是地方政府在贯彻上,缺乏了科学的发展观。
第一,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问题。中央政府的调控措施,并非一味地限制发展,而是强调要科学地发展。不是限制土地供应,而是有计划地依法供应。事实上,房价飙升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供小于求,供需矛盾悬殊才是造成房价的重要原因。如果采取限制发展的方法,住房供应量更小,供需矛盾加剧,“物以稀为贵”,只能使房价越来越高。所以,降低房价的首要办法还是要加快发展,用加快发展房地产市场的办法来解决住房价格过高,老百姓住不起房的问题。
第二,财政投入是一道绕不过去的坎。贫富悬殊,是当前社会不可否认和不可忽视的问题。让困难群众有房住,是各级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但要承担起这个责任,就需要相当数量的财政投入。比如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一些地方政府由于财政困难,导致不能积极落实这些解决城镇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的措施,单纯依靠市场行为,结果只能使住房需求量增大,促使供需矛盾加剧。
第三,“房价高”的概念,本身就是一个相对的。一般情况下,“房价高”是相对于公众的购房支付能力而言的。著名房地产评论专家易宪容称,广大市民有支付能力的房价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之一,在以住房结构调整为核心的此轮房地产宏观调控中,为了保证大多数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中央确在试图通过各种方式提高保障类供房的比例,以拉近房价与支付能力的差距。政府要在如何增强公众的支付能力上适当作为。比如落实兑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补充公积金政策、在城市改造中,对拆迁户的补偿足额到位,让人家在同等的环境条件下,买得起住房。
第四,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不能忽视市场经济规律。因此解决房价飙升的问题,重点在于如何缓解供需矛盾、限制炒房、恶意哄抬房价等行为,完善市场规则,监管市场秩序,而不是在价格上去做文章。最近一些地方政府老是在住房价格本身上做文章,结果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引发出了新的问题。但就限价房问题,“总体来说,我觉得这个政策不可思议。”来自台湾的房地产独立评论人蔡为民称,限价房第一个障碍是有违市场经济规则。因此,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应该是以引导为主,而不是以限制为主。政府调控市场要抓住“牛鼻子”,而不是拽住“牛尾巴”。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组织者和裁判员,职责就是制定市场规则,监督规则的逗硬落实,至于价格问题,那是市场决定的,换句话说,人家一个愿意买,一个愿意卖,与政府没有关系。为什么政府老在这个具体产品的价格上做文章呢?有需求就有生产,又利可赚才有人生产出售。供需矛盾基本处于平和状态,价格也就不是个问题了。
第五,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必须与当地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虽然中央政府已经确定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大政方针,但各个地区各个城市的情况是很不一样的,不能采取统一模式统一措施来解决不同情况的问题。有些地方的房价高是因为市场发育滞后,形成了悬殊的供需矛盾而造成的;有些地方的房价高的原因是与公众的购房支付能力相对而存在的;有些地方房价高是因为没有解决好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而形成的;有些地方房价高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发育不正常而造成的等等。在一片“房价高”的呼声中,政府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分析原因,抓住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关键,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用科学发展观引导市场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困难。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要老百姓安居乐业。科学地引导本地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事关重大,切不可忽视! ( 黄草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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