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而初步形成了我党新时期新阶段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十六以来一系列理论创新成果的系统化,是我党对中国社会主义的新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阶段和新境界,必将成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过程的长期指导思想。
和谐社会的蓝图已经描绘,下一步的关键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全党全社会的干部群众要全面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共同建设。比如,按照人民共享的原则和思路,着力人民群众最关切的身边事,在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制度调整、缩小贫富差距等方面,率先推行改革,逐步建立完善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让人民群众直接感受和谐、感受变化,这些都是必须的。
但笔者认为,六中全会后,首要的任务是要利用各种方式向广大的干部群众宣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武装广大干部群众,使干部群众通晓:什么是和谐社会、为什么要构建和谐社会、如何构建和谐社会,让和谐社会为民、利民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脑,这样才能激发干部群众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性,并化为人人共建、群策群力的自觉行动和良好局面。
武器的批判不能代替批判的武器。理论和实践相辅相成、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我党的每一次关键历史时期的理论创新,无不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反过来又回到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检验和丰富。而更为重要的是我党的每一次理论创新一旦为人民群众心诚悦服的掌握,都促进了时代的变革和历史发展。毛泽东思想是这样,邓小平理论是这样,胡锦涛和谐社会理论也必然是这样,我们党85年的伟大和辉煌的历史雄辩地向我们证明了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武装广大干部群众,我们要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和学以致用的原则,讲求科学性、时效性,避免僵化的形式主义说教。这要求我们广大的理论工作者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田间地头,用我们火热的生活实践、用群众身边正在发生的事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带头与人民群众交流和解读,从而达到寓教于乐、春风化雨的效果和境界。在这方面,我们的总书记和总理为我们作出表率,每当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甫出,他们总是利用调研考察的机会,在工厂、社区、农村亲自向群众宣讲。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伟业的总方针,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动态过程,不是短期的权宜之计,我们必须做长期打算和艰苦努力。因此,只有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武装广大干部群众,让老百姓和理论面对面,对和谐社会理论融会贯通,才能化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才能逐渐形成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和谐的生动局面。(作者:晨曦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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