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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原创] 治假广告先要在太岁头上动土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10月25日 11:09 来源:
专题:网评天下精华版

  
    记者24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月到8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监测了250份报纸发布的药品广告11564次,违法率91%。(10月24日新华网)
    读到这条消息,读后感庶几可用两句话形容:一曰意料之中,二曰情理之外。所谓情理之外,乃是因为事情本不该如此;所谓意料之中,则是因为一直以来违法广告满天飞的事实,早就为这条新闻作了注脚。九成以上违法,还只是药品的广告,如果再加上那些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的又有多少?药品、保健品虚假广告面广量大,东西南北、城市乡村,几乎没有地方不见其踪影,受害者更是难计其数。对那些见利忘义,为虚假广告摇唇鼓舌的名人、明星,公众早已深恶痛绝。但是同样绕不开的问题是,发布广告离不开媒体。谋财害命的虚假广告之所以轻易就能粉墨登场,恰是因为媒体利令智昏,做了“媒托”。
    媒体应珍视自己的公信力,不为虚假广告宣传提供机会——这些道理,年年在讲,然而一些媒体却置若罔闻,为了一点“经济效益”,不惜出卖版面、荧屏,说这些媒体实际上是在助纣为虐,还是夸张吗?在街头路边散发小广告,城管不会袖手不管。更不必说公众对路边小广告其实已很少相信。倒是因为相信媒体,因此对媒体上的虚假医疗广告往往深信不疑。而现在的问题是,虚假广告泛滥,为其做“托”的媒体,又有几个为此付出了代价?
    新华社曾有报道,披露某地消费者按着当地媒体的广告买药,焉料买到的却是假药,于是到当地工商部门投诉。然而工商部门却表示爱莫能助——谁愿意真刀真枪地跟新闻单位较真儿呢?真要翻了脸,以后工作成绩还宣传不宣传?单位要是出了问题,让媒体盯上怎么办?消费者吃亏了不要紧,新闻单位可是得罪不起的。知道了这个公开的秘密,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人们会感叹过去电线杆、厕所里贴的小广告,如今都登上报纸、电视了。
    工商部门对媒体惹不起、躲得起,自然是失职,理应受到批评。但是据实而论,在得罪了媒体就要“吃不了兜着走”的利害关系之下,恐怕也很难指望他们都能“舍身取义”。“媒体得罪不起”不是空穴来风,某地一家媒体,仅仅因为一些商家没理会它的拉广告,就被莫名其妙曝了光。没做广告还算不上得罪,就有此等遭遇,要是真的捅了马蜂窝,又将如何也不言而喻了。媒体成了捅不得的“马蜂窝”,问题又出在哪里?但可以肯定的是,真要治虚假广告,首先要在太岁头上动土,否则还是会落空。

(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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