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芹菜大面积丰收,每公斤仅售0.12元,西安市阎良区武屯镇新民村村民李志民无奈请人用机器毁掉长势良好的5亩芹菜。(11月6日《经济参考报》)类似的情况并非特例,如今年夏天,山西部分地区出现了西瓜、桃子等农产品卖难现象,虽经多方努力,农户利益依然受损较重。
过去城市居民“菜篮子”短缺曾令城市市长们朝夕焦虑的头等大事,特别是我国北方一些城市。如今菜篮子问题迎刃而解。尤其是在当前的农业结构调整中,越来越多的地区把蔬菜种植业视为农民增收的主要途径,“要增收、种蔬菜”成为不少地方的增收法宝。但在一些地方,在调整中频频遭遇“一调就多”的尴尬,个别地区甚至出现了政府部门“一调就怕”,群众“一调就烦”的现象。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加入WTO,农业和农民问题更加引起了党和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实,农业怎样发展、农民如何致富正成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当务之急。特别是当前由于农产品在与市场对接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面对涨涨跌跌的农产品价格,部分地区农民还是摸不准市场的“脉搏”。如何架起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使农产品增产农民增收,已成为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面临的严峻课题。
造成当前一些地方农产品增产不增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一是调整的方向存在盲目性,跟风趋同。二是调整的规模和幅度存在地区性的过量和过度。三是同一产业内部的产品结构也存在不合理。四是农产品市场建设短腿,导致农产品销售不畅。正如一位农业专家所言:当前,农民的种植信息和销售信息都严重缺乏,经常“跟着感觉走”,总是和市场“不合拍”。媒体记者在山西夏县、临猗县、河津市等地采访时就发现,农产品盲目种植的现象普遍存在。老百姓一般都是看去年种啥赚钱,今年就还种啥。因此,要实现农产品增产农民增收光靠农民自己是远远不够的。
一是农业结构调整时要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即一个是因市制宜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另一个是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的自主调整原则。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农产品种植业结构调整必须置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背景之下。从这一背景出发,真正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结构,就是因市制宜。但如果仅仅因市制宜还是不够的,还要从各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等实际出发,进行因地制宜的调整,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差异性大,这应视为一种优势。就我国东、中、西部而论,就发展蔬菜产业而言,肯定不能种同样的品种。尤其西部地区,由于污染少,就更利于发展有机蔬菜;而当地的特产菜,更不应轻易放弃。总之,发展适应市场需求、具有区域特色的种植业,才是结构调整的正确方向。
二是地方政府部门在农业结构调整过程中要抓好服务,要引导农民学习技术、加强专业培训,让农民了解农村经济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要有针对性地组织部分农民外出参观考察,让他们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使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统一起来。要真心实意、千方百计地为农民找项目、筹资金,为农民做好产、供、销各个环节的服务。这些对农民起着极其重要的引导作用。但农民作为经营主体的地位也是不能改变的。政府不应、也不可能对千家万户农民的调整包办。政府要做的事,是引导农民适应市场,提高其应变能力、抗御风险的能力,为他们提供优质高效的科技服务和信息服务,帮助找到适合自己的生产模式,让他们逐步走上自主调整、创新调整的坦途。
三是加强农产品销售的组织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当前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引导和扶持,尽可能多地让农民自己参与,使其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另一方面寻求其替代组织,如利用供销社资源,政府可以给其自由发展的权利,恢复其合作社作用,发挥其销售农产品的功能。此外,各级政府还应加快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要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出口企业协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等。(作者:大别山小银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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