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灵石县南山煤矿发生“11•12”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一些煤矿为逃避关闭而虚核产能的问题。山西省决定,以此为契机对产能正好在关闭最低限的煤矿产能进行重新核定,严防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煤矿“死里逃生”。 (2006年11月23日星期四《人民日报》严防小煤矿“死里逃生”)
国务院安委会煤矿安全生产和小煤矿关闭整顿督查组近日在辽宁督查时发现,小煤矿虚报生产能力现象比较普遍。检查到的10余个煤矿,都是原核定能力一两万吨的,通过中介机构的核评,一律都变成了4万吨的生产能力。(2006年11月23日星期四《人民日报》小煤矿虚增产能躲关闭)
笔者读罢这两篇报道,心里总有些迷惑,关闭小煤矿即关闭“五小”,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喊起,怎么到现在还在说要关闭小煤矿,关闭小煤矿难吗?难在何处?
仅以山西与辽宁两地为例,关闭小煤矿岂止是难,而且是“愈演愈烈”,出现了虚报产能的问题,明明是年产煤量只能达到一万吨的产能,却要报4万吨;明明是只有3万吨,却报出9万吨。正如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率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虚报产能的小煤矿状况,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些小煤矿做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关闭。逃避关闭的最终还是想让小煤矿继续“非法生产”,其结果,非法超层超能开采。以至于出现像山西南山煤矿那样,导致34人遇难的重大事故的发生,给国家,给社会,给家庭蒙上了巨大的损失。血的教训,沉重的代价再次向人们敲起了警钟,如果再不悬崖勒马关闭小煤矿,杜绝非法开采,那不仅仅是关闭煤矿的事了,与非法开采有关联的相关人员可能脱不了干系,必将付出高昂的代价。
笔者认为,像这样的“费用”最好不必交,只图眼前的利益,而不顾长远的利益是短命的。
关闭小煤矿出现虚报产能的事,除了逃避关闭,继续非法开采,其主要原因还是人为因素所致。一是,安全意识淡漠。认为关闭了小煤矿,煤矿的人员安排无法确定,地方上的税收要受损失。在没有能力解决小煤矿增加产能的情况下,采用虚报等欺骗手法,企图蒙混过关。认为只要能出效益,就什么事都可以摆平。
二是,监管不力。这方面与地方保护主义和小集团利益不无关系。年年说关闭整顿非法开采的小煤矿,却总有小煤矿仍在继续生产,却总有安全事故的发生。像此次国家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虚报产能的事,难道一夜之间就会出现的,一些中介机构不负责任,迎合甚至引导小煤矿矿主,地方就一点也不知情?为何要等中央督查组来检查?虚报产能的事在全国比较普遍。有的地方煤矿产能核定后增长了一倍,有的甚至更多。这不更让人担忧?
如果,不彻底解决这根本问题,那么关闭小煤矿真的很难。(作者 沈宏胜)
责编: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