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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商场虚假促销”网上论坛专家支招消费者

 

CCTV.com  2007年12月27日 14:02  来源: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内容速览]  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任静和中国百货商业协会行业副主任李绯做客本次论坛,希望大家理性消费。其他打折的猫腻,除了产品质量方面,可能还有价格,所以说商场打折猫腻肯定还是很多的,因为买的没有卖的精,永远都是这样的。

  

  为揭露虚假促销行为常见的欺诈手段、类型和特征,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宣传《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全国整规办委托中国反商业欺诈网联合人民网、中国经济网、新浪财经、中国网、国际在线、中青网、央视国际、法制网、金融界、东方诚信在线等大型网络媒体围绕“虚假促销”现象于12月20日下午共同举办了“治理商场虚假促销”网上论坛。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任静和中国百货商业协会行业副主任李绯做客本次论坛,希望大家理性消费。

  促销的形式

  李绯指出:促销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现在有“满减”形式,还有一种就是会员打折促销的形式,比如说VIP会员这种形式;还有一种是积分促销,还有举办各种节,比如什么羽绒服节,羊绒衫节,还有诸如店庆活动之类,这都属于一种促销形式。

  但是以这种纯粹的价格促销是处于一种最简单、低层次的一种促销形式,随着商业企业的不断发展,我们应该摆脱打价格战低层次形式,逐渐进入到文化和服务的高档次的营销方式。

  充分了解 理智消费

  任静建议:不管商场是进行哪一种促销活动,消费者在参加促销活动前,应该尽量充分地了解这种促销活动的一些声明,一些限制性的规定,在促销过程中不要去买自己不需要的东西,不要冲动性的购买,应该理智地参加这些促销活动。另外,如果发现在促销活动中,商家有不正当的、不规范的促销行为,应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举报。

  商家要盈利 提高核心竞争力是根本

  李绯指出:商场打折销售对于商场和供应商都会造成直接的损失,我们现在不希望他们再做这种简单的促销形式,一方面也是希望他们对自己的企业在促销方面有一个长远的规划,让他们朝着多样化的营销方式发展,提高他们的营销手段和促销的档次。这样,可以实现消费者、商家、供应商达到和谐共赢的目的,同时应该提高商家的核心竞争力。

  买的没有卖的精 商场打折有猫腻

  在回答网友关于“商场打折是否有猫腻”的问题时,任静指出:商场打折到底有什么猫腻,从许多消费者的反映来说是很多的。

  比如说,在打折促销的产品,真正好销的货是不打折、不促销的,而打折促销的往往是不好销的货,比如积压货,所以消费者在参加打折的时候也要多一个心眼,多比较一下,看看促销产品和原价产品,通过感官的判断可以比较一下质量方面的差异。

  其他打折的猫腻,除了产品质量方面,可能还有价格,所以说商场打折猫腻肯定还是很多的,因为买的没有卖的精,永远都是这样的。

  商品啥时候买最便宜

  针对网友提出的究竟是打折的时候买便宜还是不打折的时候便宜,李绯认为最关键的是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不断提高自己在消费中的心理成熟状态,应该积累自己的消费意识。

  不管是打折的时候便宜还是不打折的时候便宜,主要靠消费者自己在购物当中自己去明辨,这个谁也无法知道啥时候更便宜,毕竟“买的没有卖的精”!

  李绯补充说随着百货行业商家近几年经营服务不断地提高,商场重新定位,像赛特和燕莎都是以文化促销,每年赛特店庆的时候是真正让利给消费者。

  打折风促成消费者打折依赖心理

  任静指出:现在有很多消费者可能愿意买标价200块钱而打折完了是160元钱的衣服,而不愿意卖标价160元但不打折不讲价的衣服。这是现在很普遍的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目前整个零售业常年处于打折促销活动中的这种常态而培养出的一种消费心理。

  实际上商场无休止的打折,从商品一上柜台就摆上了折扣价,给整个社会传递的信息明码标的价都不是实价,全都可以打折。这样一来,明码标价法律规定的原始意义就已经失去了,所以最后消费者对于商场的标价已经产生了一种不信任感,他们只相信自己的砍价本领。这种打折风就促成了消费者对打折的依赖心理,就形成了打折才买,不打折不买,实际上非常不利于商家来培养自己重视的顾客群,培养良好的商家和消费者互信关系。

  对商家来说,长期打折也是不利的。专家分析,如果商业企业长期这样打折、促销,必然要压低企业的利润,影响零售企业自身的成长,而零售企业反过来会把压力转嫁给供货商会,给整个流通体系造成长期的破坏。

  实际上,这种促销行为,既不利于经营者,也不利于消费者。所以,我们是非常反对这种常年打折,因为常年打折已经失去了打折让利消费者真正的意义,也违背了咱们国家《价格法》里面关于明码标价的真实的立法本意,也破坏了社会的诚信基础。

  返券?打折?警惕消费陷阱

  在岁末消费高峰期来临之际,为提高公众的反欺诈意识,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面对商家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名目繁多的促销活动时做出理性的消费选择,全国整规办委托中国反商业欺诈网联合人民网、新浪财经、中国经济网、中国网、中青网、央视国际、法制网、金融界、东方诚信在线等多家媒体围绕虚假促销现象于12月20日成功举办了诚信论坛。中国百货商业协会行业部副主任李绯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任静做客本次论坛,就“虚假促销”相关的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深入交流。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行业部副主任李绯指出,商场越来越喜欢返券而不喜欢打折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打折是一次性的消费,而返券是在不停地进行消费,循环消费,容易诱使消费者产生老也觉得花不出去、花不完的感觉,这实际上是设了一个陷阱,让消费者在不断的消费,扩大商场的销售额。

  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任静则认为,返券促销这一营销手法的出现,一开始曾被称为行业内的“智慧”,但是这么多年发展下来,返券促销活动所带来的弊端也已凸显,并且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质疑。商家在返券促销中设置的很多条件导致了这些现象的产生。比如说容易产生价格欺诈行为,另外消费者拿到返券的时候,才发现返券的使用范围有那么多的限制条件。还有返券不找零,引发了很多消费纠纷,以及在北京所出现的非常突出的黄牛党利用返券促销来盈利等等这些事情,实际上已经让返券促销活动走到了终点。

  购买的医疗仪器如何辨别功效的真伪

  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刚刚结束的“治理商场虚假促销”网上论坛上,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任静谈到,在商场促销时购买医疗仪器,听信所谓的专家并不可信,因为专家本身并没有出具法定证据的身份,他只是专业方面的权威而已,并不能为这个仪器做一个担保。

  消费者应该注意的是这个仪器是否经过了权威部门的鉴定,有没有鉴定证书。如果是医疗器械,应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一个医疗器械的批准文号。此外,所购买产品在相关的背景和证据方面的资料购买前一定要查实。

  她建议说,在购买这种医疗器械的时候,消费者最好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去查询一下这个产品是否有批准文号。如果国家批准了,它的功能是什么?该产品功能是不是和商家宣称的功能相一致,这一点很重要。对于消费者来讲,完全可以通过查询来辨别商家所宣传产品功效的真伪。

  合法的商场促销和国家反不正当竞争不相违背

  李绯说:商场促销属于商场的营销手段,只要是依照法律法规来做,就不属于不正当竞争形式,没有违背反不正当竞争法。只要能够按照商务部去年10月15号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来做的话,应视为一种正常的营销方式。只要不存在一些欺诈行为,跟其他企业没有不正当的竞争,就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促销本身还是没有问题的。

  商场的促销行为本身是国家法律所不禁止的,应该说是被法律认可的一种经营行为,如果它不存在涉及到反不正当竞争,或者是价格法,或者是产品质量法,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那么他的促销活动就是合法的,比如说没有进行虚假的价格行为,在促销过程中没有出售有瑕疵的商品、明示了有质量瑕疵的商品,没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促销的产品也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了三包,也没有低于成本价的价格进行不正当的竞争等等这些行为,那么商场是可以进行促销的。

  零售商场不规范的促销形式

  虚构原价

  任静指出:不规范的形式从价格上有虚假的表现,根据以往的观察,“十一”前后往往是商场开展促销活动的高峰期。然而有些商场在商品标价上“做文章”。比如说促销之前说是450元,促销之后其实也是450元,只是在促销期间把原价抬高,变成500多元。这种打折,实际上是虚构了原价。这种欺诈行为是不规范促销的一种表现形式。

  李绯补充说:商家虚构原价向消费者做促销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在商务部2000年10月15号公布的《零售商行为促销管理办法》当中,第11条明确指出:零售商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是物价的标签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促销行为不规范

  买一赠一

  在促销的过程中,比如说“买一赠一”,按照消费者的理解,应该是明示赠的是什么,或者如果不明示就应该认定是买一个电视赠一个电视,而商场在不明示的情况下,往往很有可能是买一个电视赠一瓶洗发水,这可能也是属于不规范的促销行为。

  宣传不真实

  有些宣传的不真实,扩大了促销的内容,好比说全场几折,比如八折什么的,都是不真实的宣传。这也是一种形式。

  返券促销

  有的说全场参加返券促销活动,但是有些时候只是一部分有相关限制性的条款和条件,不参加的都没有明示出来。还有一些就是限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是说促销产品不能参加退换,这些也是属于不规范的促销行为。

  特价商品有问题商场也要承担退换责任

  任静指出:不管商场拿的是销不出去的货还是紧俏货促销,这都不影响产品能不能退换。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当消费者发现他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的时候,商场必须承担退换责任,不能以这个产品是促销产品就来限制消费者退换的权力。也就是说,促销产品不能退换这种说法是经营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霸王条款。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说明的,比如说有一些特价的处理品,特价处理品如果经营者在出售的时候已经明确告知了消费者它存在哪方面的质量缺陷,但是不影响对产品的正常使用,如果消费者同意购买,因为这些质量问题,可以告诉消费者不能退换。但是除了这些明示的质量缺陷以外,如果消费者拿回去以后还发现了其他的经营者没有明确告知的其他质量问题,消费者依然可以要求退换特价商品。

  促销有破损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 商场要承担责任

  此外,任静还指出:快到期的产品如果是在产品的保质期内,应该是可以出售的,作为促销产品也应该没有问题。

  产品有破损也要看情况能不能促销。如果是食品的话是绝对不能出售的,当然也不能用来促销。如果万一消费者要是因为吃这种产品出了问题,商场当然要负责任。比如说了健康方面出了问题而产生费用或者给消费者造成的一些损害,商家应该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促销陷阱 凭据帮您维权

  中国消费者协会商品服务监督部主任任静特别提醒消费者:为了保护好自己的利益,避开促销陷阱,消费者要保留好消费的凭据、广告宣传页,因为这些都可以作为投诉的证据。证明当时的宣传是什么情况,最后收费和宣传有出入,特别是如果要收服务费应该把服务费列出来,这样对于投诉有很大帮助,所以消费者把证据准备得越充分越好。

  不规范的促销行为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在12月20日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举办的“治理商场虚假促销”论坛上,中国百货商业协会行业副主任李绯李绯对我国目前管理商场促销活动的法规做了说明:

  05年9月,公安部、发改委、商务总局、工商总局开展不规范促销的行动,决定一年左右的时间整顿不规范行为,促进零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06年10月商务部颁布了促销行为办法,通过一系列规定规范零售企业。在开展促销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07年2月,发改委等五部委下发了《关于贯彻零售商促销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对京城大型零售企业进行了限制,要求整改,对于频频出现的安全事故,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零售企业促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完善管理机制,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引导企业依法开展促销活动,要求商业企业不得组织容易造成交通拥堵的限时限量促销。

  限时促销需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充足供应

  李绯指出:《零售商行为促销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当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充足供应。

  不规范的促销行为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

  任静指出:对于那种对外宣称搞促销,结果把消费者骗进去而又称货源不充足的话,实际上就是一个虚假宣传。如果是不规范的促销行为,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则处以一万以下的罚款。

  (摘自:中国反商业欺诈网)

责编:陈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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