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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盾护农"行动一年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9亿元

CCTV.com  2008年01月21日 09:39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1月14日讯  河南省罗山县农广校新技术推广综合服务部销售假冒“冈优6366”杂交稻种子,被罗山县工商局当场查获并罚款4.5万元;海南省实宇农业有限公司冲坡供应站销售假冒化肥,省乐东县工商局依法没收假冒化肥并处罚款43710元;青海省农牧生产资料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农药,被西宁市工商局罚款6万元……这3起农资打假案仅仅是全国工商系统2007年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中的几支小插曲。记者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以农资打假为核心的“红盾护农”行动在2007年取得累累硕果,惠及8亿农村消费者。据统计,2007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8万家(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2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0.9万户,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3万件,受理农资投诉1.3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9亿元,切实保护了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民增收。

    全面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据介绍,2007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认真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红盾护农保夏播”、“打假冒保秋种”3次专项行动,大力支持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努力实现“非法农资不上市、假劣农资不下田、农民利益不受损”的目标,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黑龙江、吉林、河北、湖南、天津等地工商局依法对农资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农资经营者档案及市场巡查监管动态资料数据库。四川省工商局针对无证无照游商游贩在一些偏远地区走乡串村“廉价”销售假劣农资的现象,开展了整顿无证无照流动商贩专项执法行动,取缔无照经营2000余起,收缴假冒伪劣种子3500余包。 各地工商机关建立并健全了市场巡查制、市场预警制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并发布市场监管预警信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商品责令下架、退市,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出市场,确保农资商品质量安全。河北省工商局根据农资市场情况及时发布红色和黄色预警,向农民提供消费警示,共发布预警280期,有效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特别是在查处假冒浚单20玉米种子案时,及时发布了预警。根据辖区农资商品质量状况,该省各地工商机关认真制定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计划,把媒体披露、群众投诉突出、进货渠道不明、屡次监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作为质量监测的重点,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从监测结果分析,2007年农资商品监测质量与2006年相比,该省流通领域种子合格率上升2.71个百分点,合格率为92.4%;肥料合格率上升7.75个百分点,合格率为84.3%;农药合格率上升4.76个百分点,合格率为83.8%。 宁夏、山东、安徽、江苏、大连、宁波等地工商机关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实行“村所挂钩”,建立了12315涉农维权站和12315涉农维权联络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消费纠纷,为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及时查处了农资市场的不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严厉查处坑农害农案件震慑不法经营者

    2007年,全国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重点查办了广西兴业伪劣化肥案、四川特大假冒“冈优527”水稻种子案、黑龙江佳木斯伪劣豆种案、山东寿光假西红柿种子案等一批对农民利益损害较大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大要案件,打掉了一批制假售假的非法窝点,有力震慑了制售伪劣农资的非法生产经营者。 各地工商机关按照打假冒、保名牌、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紧密结合起来,推进打假护权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与农资龙头企业的协作,深入推进联合打假活动,积极探索与农资龙头企业联合打假的有效途径,形成打假合力。今年以来,开展了保护中化化肥有限公司的“中化”加钾肥料、“星王”和“狮马”复合肥、中化国际有限公司的“农达”农药、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的“嘉吉”二胺肥料等4次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农资龙头企业的优势作用,扩大优质农资商品的市场占有率,促进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 各地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积极引导和鼓励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到乡村开展连锁经营,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规范”的“五统一”经营模式,推广销售与技术指导相结合的农资连锁店和放心店,方便农民群众购买“放心农资”。 安徽、湖北、大连、青岛等地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扶持知名农资企业建立村级直销点,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了农资价格,保证了农资质量,方便了农民群众。

    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落实市场监管责任

    在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中,各地工商机关以“打击、规范、监管、服务”为主线,努力探索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积极推进农资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倡导诚信经营;开展行政调解,维护农村社会安定;依托守法经营协议,推行农资商品准入制度;规范行业协会,促进农资行业自律。推行“两账两票、一卡一书”为主要内容的经营台账,实行种子留样备查制,对农资经营者实行可追溯管理。此外,各级工商机关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中,以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大力推进农资打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实现了监管工作“无死角”的目标。 去年,安徽省工商局制定《安徽省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者责任规范》,从政策层面上界定了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青海省工商局推行了《农资产品销售监督三联单》,有效解决了农民群众购买假劣农资后投诉不便、农资经营者的销售台账不规范、不按要求发放信誉卡及工商所无法准确及时地登记备案等问题。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各级工商机关将认真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继续以“红盾护农”行动为抓手,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实现由农资打假为主向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机制的转变,把“红盾护农”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报记者 君)

责编: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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