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消息 消费者程某,领着未婚妻从乡镇赶到宁津县城,照结婚照,当二人走进县城一家照相馆后,便让店老板的甜言蜜语忽悠住了,二人遂决定就在该照相馆照相。店老板给二人梳妆打扮一番后开始照相,左照一张、右照一张、前照一张、后照一张,好一顿折腾后终于照完了像。等三天后来照相馆取像时,二人是大吃一惊,目瞪口呆。原来是照相馆要让他们二人付1700元的高额照相费。二人不付照相费照片就拿不走,事情纠纷了半月也未能解决,程某便把不幸遭遇向宁津县消费者协会进行反映。
宁津县消协认为该照相馆的行为属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是县消协要求消费者提供发票、投诉书等相关证据,展开对照相馆的调查。通过调查,该照相馆存在着误导骗人行为,在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给照了数张照片,并且多数照片没什么意义。县消协多次给照相馆老板做工作,让他认识到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违法行为。在多次教育下,照相馆老板承认了错误,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县消协责令照相馆收取成本费200元。把全部照片返回给程某。对处理结果程某非常满意,再三请求县消协人员参加他们的婚礼,并亲自送来了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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