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公布了《上海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把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列入第一批提价申报企业名单,联华、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大型超市列入第一批调价备案企业名单。
此外,上海的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列入需要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价申报的企业名单。
根据规定,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提价申报企业须在提高食用植物油价格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价申请。调价备案企业对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牛奶、鸡蛋等商品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日内累计调价达到10%以上的,须在调价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对未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程序的企业,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经营者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
1月26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了《上海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根据上海的实际情况,把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列入第一批提价申报企业名单,联华、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大型超市列入第一批调价备案企业名单。
具体的公告内容企业、市民可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网址www.shdrc.gov.cn)进行查询。此外,上海的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列入需要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价申报的企业名单。
据悉,根据《价格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日前,经市政府批准,上海制定并公布了《上海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此次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干预的范围主要是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牛奶、鸡蛋等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
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企业目录
一、提价申报企业
1.上海良友(集团)有限公司
2.上海嘉里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3.上海嘉里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二、调价备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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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曹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