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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庄杨杰 通讯员 左宜弘) 市质监局昨日公布近期对全市生产领域的配装眼镜质量监测结果。名镜廊眼镜店和精益眼镜店等知名眼镜店均被查出有生产售卖不合格眼镜的行为。对于多次被检出不合格、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眼镜企业,质监部门将提请有关发证部门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市质监局本次公布了51家生产企业的57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20批次配装眼镜产品被检出顶焦度、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水平互差、光学中心高度和柱镜轴位等重要光学指标不合格,配戴这些不合格眼镜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头晕、恶心、视物不清、视力下降等不良影响,尤其对成长中的青少年危害更大。
在市内拥有多家眼镜连锁店的名镜廊眼镜店在中华广场的分店被查出其配装眼镜的顶焦度不合格。市质监局质量处负责人介绍,顶焦度的不合格只要有出厂检验就可避免,该项不合格说明厂家根本就没有出厂检验这一流程。
据介绍,个别企业使用劣质镜片、进行充片(即企业在没有符合处方数据要求的镜片库存时,使用接近处方顶焦度的其他镜片冒充或代替,如用顶焦度-2.00D的镜片代替-2.50D镜片)、从业人员技术水平低、出厂检验义务不落实等是造成眼镜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市质监局质量处负责人表示,此次曝光的几家眼镜店的行为“太恶心了”,他们的眼镜已经多次被检出不合格。针对配装眼镜产品质量问题,质监部门将对主要光学性能指标不合格产品企业依法查处,同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验配眼镜企业的监督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对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多次不合格,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眼镜企业除予以严厉查处外,还将提请有关发证部门吊销其生产许可证。
责编:陈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