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向媒体通报了1月31日早晨对出口日本速冻水饺食物中毒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经对河北食品进出口集团天洋食品加工厂出口日本的两批次猪肉白菜馅水饺留样和正在使用的原辅料进行检测,均未检出甲胺磷,该企业生产加工记录也很齐全。
昨日下午,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也对此回应称,“为配合调查,我们要求日方提供更为详尽的信息,以尽快查明有关情况。”
1月30日下午,日本厚生劳动省通过中国驻日使馆向质检总局通报了部分日本消费者食用天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速冻水饺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质检总局立即成立了专家调查组,并责成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该企业的留样产品和正在使用的原辅料进行检测。1月31日上午,质检总局调查组还紧急赶赴河北省对该企业进行现场调查。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王大宁1月31日在质检总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经初步调查和检测,中毒事件所涉及的两批次水饺分别是该企业于2007年10月1日生产的13克规格和10月20日生产的14克规格猪肉白菜馅水饺,出口前已对原料进行甲胺磷等农药残留检测,均合格。
1月31日下午,质检总局还与日本驻华使馆官员进行了会谈。根据日方最新通报的情况,目前日方仅在中毒者的呕吐物和水饺包装袋中检测出甲胺磷,而对该企业在日本销售的同类产品的检测中均未检出甲胺磷。目前,日本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这一事件。
王大宁表示,为确保出口食品的安全和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国家质检总局已要求该企业对在日本的产品和正在途中的产品立即召回,并请河北省公安部门介入调查,近日还将派有关专家赴日本同日方共同合作查清问题。
综合本报记者 徐春柳 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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