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高先生在君太太平洋百货公司(以下简称君太百货)购买了一件“世家”牌“100%竹纤维”床品后,以“面料实际上为100%粘纤”为由,将君太百货告上法庭,称其“欺诈”。近日,市一中院审理后认定,君太百货虽不构成欺诈,但产品名称不统一,应为消费者退货,并分担一半检测费。
高先生起诉称,他于2006年9月11日在君太百货购买了“世家”牌“100%竹纤维”床品一件。该商品对竹纤维做的介绍中,标注了一些诱人的功能,但经过他咨询了解,纺织品中并无“竹纤维”这一名称,也无相应的检测标准。他随后委托北京市纺织纤维检验所鉴定,结论是所谓竹纤维的面料其实为100%粘纤。
高先生认为,君太百货此举已经构成欺诈,要求其双倍赔偿419元,承担160元检测费,公开赔礼道歉,并停止该欺诈宣传行为。
法庭审理时,君太百货辩称,因为竹纤维是粘纤的一种,所以没有任何欺诈。随后,君太百货提交的南通市纤维检验所的检验报告写明:面料成分为“再生纤维素纤维(竹纤维)100%”。
法院审理后发现,高先生送检得出的结论是粘纤,而君太百货出具的检测报告称该产品为竹纤维,是同一商品有了两种不同的合法名称。法院认为,对产品名称不统一的问题,应由有关行政部门作出统一规定并规划落实。君太百货出售的产品标注和介绍有随意之处,但该行为尚不构成欺诈行为,但法院支持高先生的退货请求,并责令君太百货分担一半检测费。(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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