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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寿螺”事件终审调解 一名受害者获赔6.2万

 

CCTV.com  2008年02月15日 16:04  来源:新京报  

  

蜀国演义酒楼。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2006年,相继有人被福寿螺毒倒,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饮食健康安全警钟再次敲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最近统计,由于不良的饮食习惯和饮食方式所带来的各类食源性疾病已成为危害人类健康的又一大杀手,并且有不断恶化的趋势。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新京报讯  一中院昨天(14日)透露,“福寿螺”事件受害者刘女士一审获赔4.9万元后上诉,终审和黄寺蜀国演义达成调解协议,获赔6.2万元。

    此前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黄寺蜀国演义因对其提供的菜品“香香嘴螺肉”中的原料福寿螺加工不当,未彻底加热,没有杀灭螺肉中存在的广州管圆线虫,致使刘女士等多名顾客食用后身体不适,并感染“广州管圆线虫病”。黄寺蜀国演义公司于2006年8月24日在一些媒体上对患者公开致歉。

    刘女士共索赔23万余元,并要求书面道歉。法院一审判决刘女士获赔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失费等4.9万余元,刘女士上诉至一中院。

    一中院庭审时,刘女士和黄寺蜀国演义公司均愿意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最终,黄寺蜀国演义一次性支付给刘女士赔偿款6.2万元,并向刘女士作了书面道歉。(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常鸣)

责编: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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