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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

——索要发票第一人

CCTV.com  2008年03月01日 13:45  来源:  

  方寸大小的发票,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很多无缘公款消费的群体,发票对他们或许是废纸一张,往往在不经意间大手一挥给省略了。对于国家来说,一张发票却承载着一份税款,一种公民责任。

  2004年5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郝劲松在北京乘坐地铁时,分两次花5角钱购买专用币入厕,当他索要发票时,工作人员称地铁厕所没有发票。于是郝劲松将北京地铁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地铁公司开具厕所使用费的发票,并书面道歉。最后法院判郝劲松获胜,他拿到了有关方面出具的面值为五角的发票两张,同时地铁公司还表示收费厕所将配齐发票。

  2004年9月16日,郝劲松乘坐北京铁路局T109次列车去上海出差,在餐车上用餐消费了100元,当他索要正式发票时,服务人员却只给了一张收据。郝劲松认为此举侵犯了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于是将北京铁路分局告上了法庭。而北京铁路分局认为,列车上一直有发票,郝劲松根本没有索要发票。经过审理,法院判决认为,郝劲松在火车餐车上用餐与铁路分局构成饮食合同关系,但是不能提供证明自己索要发票的证据,所以判决原告败诉。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郝劲松一口气与北京铁路分局和北京地铁公司等单位打了六场官司,“告状”的理由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在打这些官司时,郝劲松创造了3个第一,他第一个“因火车上销售商品不开发票”将铁路局告上法庭;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火车站退票不开发票;第一个举报地铁收费厕所不开发票。他的目标是“促使铁道部每年春运涨价前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声音。”

  “通过个案,打倒一个,解放一片。”这是郝劲松很是推崇的一句话。用他的话说,老百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不容易,正是因为不容易,所以更应该依法维权,通过实际行动来产生社会效应,以此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实现依法理性维权。

责编:陈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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