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6年5 月20日,召开大赛组委会筹备会议,讨论并通过本章程。各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应按本章程所规定的时间表组织本省(市、自治区)的初赛和复赛。
2. 9月30日前,各大学完成初赛。
3. 10月15日前,各省(市、自治区)完成复赛。
4. 10月20日前,各省(市、自治区)将参加半决赛的选手和指导教师的有关信息以及选手的2寸彩色照片2张用特快专递寄到大赛秘书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将相关信息及彩色数码照片发至大赛秘书处。
5. 11月5-7日,半决赛。
6. 11月8日,决赛选手接受电视录播培训。
7. 11月9-12日,决赛。
附:半决赛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信息表
复赛名次 |
选手姓名 |
性别 |
学校名称(中英文) |
所学专业 |
指导教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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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sc.fltr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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