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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龙拍虎
11月17日8时30分至当晚9时30左右,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旬阳县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案进行了长达13个多小时的公开开庭审理,二审判决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总和刑期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责编:任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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