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小张家附近的商场开展了促销活动,一时间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前往购买。近日小张闲来无事也前往该商场想采购几件商品,不过进入商场后他发现,销售的基本是一些从未听说过名字的品牌,并且产品的外表也比较粗糙,因为担心质量不佳,小张有些顾虑,但商场工作人员表示,她们销售的产品都是经过商场严格验收的,质量不会存在问题,只是品牌知名度不高,所以价格比较低。
然而没过多久,小张从该商场购买的几件电器相继出现了问题,事后小张还从邻居处了解到,大家从该商场购买的小家电也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大家前去找商场时,商场却表示自己只负责销售,产品有问题应该找厂家。
小张和邻居们现在都很失望,他们不知道究竟该找谁负责?另外,他们还迫切地想知道生产和经销企业该对产品承担哪些责任?
三包释义:
小张和邻居反映的情况来看,该商场销售的商品有伪劣之嫌,用户买到了这些伪劣商品,究竟是应找商场还是找生产企业?
根据《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都负有责任。首先生产企业应该把好质量关,做到所生产的产品达到“五不准”要求,而经销企业(即商场)在进货时一定要严格验收,保证不购进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进场卖给消费者。
另外,“三包”还规定:生产和经销企业售出的产品在保修期限内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时,应由生产和经销企业负责对用户(消费者,下同)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对已销售产品实行“三包”时,凡由生产企业自销的,由生产企业向用户负责;凡是经过经销企业销售的,由经销企业向用户负责,不得推卸责任。
责编:赵望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