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瑛,女,回族,1961年11月出生于四川省阿坝州小金县,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 王瑛同志1982年7月毕业于西南民族学院畜牧系;1982年8月至1986年3月在原巴中县畜牧局工作;1986年4月至1987年4月在原巴中县整党办工作;1987年5月至1994年4月在原巴中市纪委工作,历任纪委委员、信访室副主任、纪委常委;1994年5月至1997年11月在原巴中地区纪委工作,任信访室主任;1997年12月至2000年1月在中共南江县委工作,任县委常委、县直工委书记;2000年2月至2001年2月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2001年3月至2002年7月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长;2002年8月至2006年11月任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县总工会主席;2006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瑛同志系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市第一届、第二届纪委委员。 2008年11月27日,王瑛同志因病逝世。 王瑛同志生前曾先后多次荣获上级表彰。2002年10月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2003年被巴中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巴中十年创辉煌”劳动模范,同年被省纪委、省监察厅表彰为“办案先进个人”。2007年1月被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表彰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观看视频】
作为县纪委书记,王瑛最鲜明的特点是忠于职守。秉公执纪,敢于碰硬。2003年5月,王瑛到南江县任纪委书记不久,接到群众举报,南江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干警在办案中玩忽职守致人死亡却逍遥法外。当时这个案子轰动一时,省、市公安机关和县检查院已对此案调查并作了了结,王瑛要想再查面临巨大压力。 【观看视频】
谁能想到,这个在王瑛的追悼会上悲伤痛哭的人竟然是被王瑛查处过的人!他叫柳昆,曾因打黑除恶有功被提拔为南江县公安局副局长,但在2003年因为违纪受到处分。按说,他是王瑛处分过的人,但是柳昆却一点也不恨王瑛。 【观看视频】
作为一位纪委书记,王瑛有着铮铮铁骨。2003年,一个十分棘手的案件转到了她的手上。当年3月24日,一个年轻女人在南江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的留置室上吊自杀,本应看守她的民警擅离职守。事情发生后,南江县公安局领导指使110报警中心制造假证。案件被群众举报后,王瑛面对各种阻力甚至威胁,没有退缩,最终使涉案民警以及公安局长、副局长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观看视频】
连日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等报纸都以显著位置,大篇幅报道了王瑛的先进事迹。人民网、新华网、央视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等中央新闻网站纷纷推出了王瑛专题和网上纪念馆,广大网民反响热烈。【观看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