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丽媛
央视国际 2004年08月26日 14:39
彭丽媛,祖籍山东,当代女高音歌唱家,中国民族声乐的代表人。第八届、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常委。中国音乐家协会理事,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兼职教授。我国培养的第一位民族声乐硕士,总政歌舞团第一批国家一级演员,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第一批“政府津贴”。
彭丽媛也是“中国民族声乐”的创立人之一。从80年代初期开始,她在学习老一辈歌唱家歌唱艺术的基础上,在金铁林导师的指导下,成功地探索了用科学发声法来表现民族歌曲的歌唱方式。为了实现这一理想,彭丽媛博取众家之长,汇集百家之精华,勇于创新、敢于不断突破自己,坚定不移地在“中国民族声乐”这条路上发展着、开拓着,使中国民族声乐的队伍日益壮大起来,拥有全国最大的听众群和观众群。
彭丽媛经历了12年的音乐院校的学习。70年代末,她年仅14岁,就以独特出众的歌唱天赋考入了山东艺术学校,专攻民族声乐。后进入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系攻读大专、大学本科以及硕士研究生,先后师从于声乐教育家王音璇教授和金铁林教授。于1990年取得硕士学位。
彭丽媛从最初演唱《我的家乡沂蒙山》到《在希望的田野上》和《我爱你塞北的雪》,标志着她艺术发展的第一里程,后随着《高天上流云》、《说聊斋》、《我们是黄河泰山》、《父老乡亲》、《白发亲娘》、《在中国大地上》、《我属于中国》、《珠穆朗玛》、《天地喜洋洋》等原创歌曲的推广与流传,彭丽媛和她的演唱艺术深受中国大众和海外华人的喜爱和欢迎。
荣获的国家级大奖:
1985年,获文化部举办的第一届“全国聂耳、星海声乐作品比赛”民族唱法金牌,继而又因主演中国大型民族歌剧《白毛女》获全国戏剧界最高奖——第三届“梅花奖”。同年,她被推选为中国音乐家协会最年轻的理事。
1986年,获“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专业组民族唱法一等奖。
1988—1989年,两度荣获“中国影视歌曲十佳”称号。
1989年,获“中国金唱片奖”和“广播金曲奖”。
1992年,因主演大型歌剧《党的女儿》获文化部颁发的“文华奖”大奖,参加解放军文艺调演,获解放军文艺大奖一等奖。
1994—1997年,连续四年荣获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办并颁发的“全国优秀音带唱片评比”第一名。
1997—2000年,因演唱歌曲《珠穆朗玛》,获中宣部颁发的“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颁发的“文华奖”,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全国文艺音像评比”一等奖,“国家音像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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