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外交部发言人孔泉在2004年3月25日的例行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钓鱼岛问题的提问时说,“关于钓鱼岛的历史和法律问题,如果我在这里用两三个小时向大家介绍,时间恐怕不够。我推荐你看一篇文章,发表在1996年10月18日的《人民日报》上,题目是《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这篇文章全面详实地阐述了钓鱼岛属于中国的历史由来、法律依据、国际文件和中国政府的态度。”现将孔泉所提及的《人民日报》文章《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刊载,全文如下:
《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
钟 严
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之间悬而未决的领土主权争议问题。今年以来,由于日本右翼团体多次登上钓鱼岛,修建非法设施和标记,再次挑起两国间这一争端。本文拟从历史及国际法的角度论述钓鱼岛主权的归属问题。
一、钓鱼岛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我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处,距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深的海槽。钓鱼岛列岛系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北小岛及三个小岛礁组成,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其中,钓鱼岛最大,面积4.3平方公里,海拔约362米。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侧岩礁颇似尖塔,岛上长期无人居住。
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在日本1871年开始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
中国从明太祖开始向琉球派遣册封使,即专门代表当时中国政府册封琉球王的使节。1534年明朝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中有一段记载他们与琉球使者并舟同赴琉球的文字说:“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夷舟帆小不能相及矣。在后,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夷人歌舞于舟,喜达于家。”(标点系作者所加)(1)古米山又称姑米山(岛),即现在冲绳的久米岛;夷人指当时船上的琉球人。文中琉球人见古米山而“歌舞于舟”的归家之喜清楚地表明,当时的琉球人认为只有过了钓鱼岛,到达久米岛后才算回到了自己的国家,而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则根本不属于琉球。
1562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等岛屿。可见早在明代,钓鱼岛就已被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
此后,1562年的册封使郭儒霖所著《重编使琉球录》中又称,“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再一日之风,即可望姑米山(久米岛)矣。”这段话更清楚地证实,当时中国已将钓鱼岛列岛中最靠近琉球的赤屿,即现在的赤尾屿作为与琉球分界的标志。
到清朝,中国与琉球的界线在钓鱼岛南面海槽一带已成为中国航海家的常识。清朝第二次册封史汪楫1683年赴琉球,并写下《使琉球杂录》。该书第五卷中记载了他途经钓鱼岛、赤尾屿后为避海难而祭祀时,船上人告诉他船所经过的海槽(当时称为“过郊”或“过沟”)即是“中外之界”。此后,1756年赴琉的周煌在其《琉球国志略》第十六卷中也提到汪楫“问沟之意,曰中外之界也。”证实了“黑水沟”是“与闽海界”,以海槽相隔,赤尾屿以西的钓鱼岛各岛皆为中国领土。
1719年赴琉球的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所著《中山传信录》当时对日本及琉球影响极大。该书是经徐葆光在琉球潜心研究,与琉球地理学家、王府执政官等人切磋后写成的,十分严谨可靠。它被译成日文,成为日本人了解琉球的重要资料来源。该书指出册封使赴琉球的海上航路是:从福州出发,经花瓶、彭佳、钓鱼各岛北侧,自赤尾屿达姑米山。书中又注出姑米山乃“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即镇守琉球边关之山,而将现八重山群岛的“与那国岛”称为“此琉球极西南属界”。
上述说明,明清两朝政府一直视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直至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的前一年,慈禧太后还曾下诏书,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此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2)
关于钓鱼岛自明代以来即为中国领土,这不仅是中国政府的立场,也是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教授经过严肃认真考证后得出的结论。井上清曾于1972年撰写了一部专著,题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他在书中指出,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经过查阅历史文献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正如井上清教授所云,日本明治维新开始(1868年)以前,在日本和琉球,离开中国文献而独立言及钓鱼岛的文献,实际上一个也找不到。日本最早有钓鱼岛记载的书面材料当算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然而,他也是以中国清朝康熙册封使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为依据的,该图也是采用中国的“钓鱼台”为岛名,并将钓鱼岛和中国福建、浙江用同一淡红颜色标出,而久米岛则同琉球一样为黄褐色,并照引徐葆光的话称,久米岛是“琉球西南方界上镇山”。1719年日本学者新井君美所著《南岛志》一书中提到琉球所辖36岛,其中并无钓鱼岛。1875年出版的《府县改正大日本全图》中也无钓鱼岛。甚至直到1879年,中国清朝北洋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就琉球归属谈判时,中日双方仍确认,琉球是由36岛组成的,其中根本不包括钓鱼岛等岛屿。
琉球王府权威史书——向象贤的《琉球国中山世鉴》(1650年)也采用了中国明朝册封史陈侃的记述,称久米岛是琉球领土,而赤屿及其以西则非琉球领土。向象贤系当时琉球的宰相和最有权威的学者,其观点自然代表了当时琉球统治者的立场。其后,琉球学者程顺则于1708年所写《指南广义》中称姑米山(久米岛)为“琉球西南界上之镇山”,即镇守国界之意;蔡温于1726年所著《改定中山世谱》等史书,均指出琉球疆域内不含钓鱼岛。琉球国当年献给康熙皇帝的《中山世谱》的图谱中也无钓鱼岛等岛屿。日本原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常任理事高桥庄五郎经考证认为,钓鱼岛等岛名是中国先取的,其中黄尾屿、赤尾屿等固有岛名,明确无误是中国名,与台湾附属岛屿——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等相同。日本没有用“屿”的岛名,而福建、澎湖列岛、台湾省以“屿”为名的岛有29个,中国古代地图则更多。赤尾屿在中国的古书上写为“赤屿”,据说这是因为该岛系水成岩所构成,故人们根据岛上岩石的颜色称其为赤屿或赤尾屿。
日本有人指出,中国出版的地图也曾使用过“尖阁列岛”或未标明钓鱼岛,以此作为日本领有主权的根据。在中国历史地图册上,清朝时钓鱼岛曾标明为钓鱼台,为今台湾沿用。在日军占领时期中国出版的地图上,钓鱼岛曾被迫改为“尖阁列岛”或未加以注明,例如当时上海《申报》出版的中国《新地图》便是如此。战后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个时期印制的中国地图,有的仍沿用或受其一定影响。例如,《中国分省地图》1956年第一版和1962年第二版均在地图集最后附加了一段说明:是根据抗战时期或解放前申报地图绘制。正是由于上述日军占领中国的历史原因,造成中国地图中关于钓鱼岛记述有不尽相同之处。这些只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历史的遗痕,而决不能证明日本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主权。
日本的地图及官方文件中均曾正式使用中国的岛名。据不完全统计,从1935年至1970年日本出版的21种地图及大百科事典中,有2/3没有记载所谓的“尖阁列岛”,有的称“鱼钓岛”。日本方面关于钓鱼岛所属各岛的称呼更为混乱。据说日本最早提出叫“尖阁列岛”,是1900年5月冲绳师范学校教喻黑田岩恒根据英国人称呼的“尖头诸岛”演化而来的。1921年7月25日,日本政府将该岛作为“国有地”编入日本地籍时,才将赤尾屿改为“大正岛”,但长期以来日本政府并未正式使用。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向盟军司令部提交材料时,日本海上保安厅水路部的海图仍使用中国命名的黄尾屿、赤尾屿;1969年,美军占领下的琉球政府的正式文件和告示牌上也使用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名。1969年5月钓鱼岛海域有石油的消息传出后,冲绳地方政府收到石油公司大量要求勘探的申请,此时根据琉球石垣市市长命令,日方开始在钓鱼岛上建标桩,并再次将黄尾屿改为“久场岛”,将赤尾屿改称“大正岛”。
然而,由于这些岛屿的名称并未经敕令(天皇的诏令)命名,所以1972年以前,日本政府未曾举出各岛详细的岛名来强调主权,而是一直笼统地称为“尖阁列岛”或“尖阁群岛”。时至今日,日本一些地图对这些岛屿仍使用中国名,例如,1984年日本平凡社出版的《世界大地图帐》便清楚地写有汉字并标注了日语发音:鱼钓岛(Uotsuri jima)、黄尾屿(Kobi sho)、赤尾屿(Sekibi sho)。而且现在冲绳县地方政府和日本政府在正式文件中,也都使用黄尾屿、赤尾屿这一称呼。直到1995年2月防卫厅向众议院预算委员会提出的“防卫厅资料”中,还在使用中国的岛名,即黄尾屿、赤尾屿。(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