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上午10时30分,中华抢救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在北京丰联广场丰联会馆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了佳士得拍卖的圆明园鼠首和兔首的中标者情况。据中华抢救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介绍,北京时间2月26日在巴黎佳士得拍卖会上拍得圆明园鼠首和兔首的是“一位令人钦佩的中国人”——中华抢救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国宝工程收藏顾问蔡铭超先生。
蔡铭超先生算不算“一位令人钦佩的中国人”,中华抢救海外文物专项基金的负责人出来表态可能不合适,因为蔡先生毕竟是该基金的一位顾问,瓜田李下,不能自己给自己戴高帽授勋。蔡先生在新闻通报会上说,“当时我想,每一位中国人在那个时刻都会站出来的,只不过是给了我这个机会,我也只是尽了自己的责任。但我要强调的是,这个款不能付。”
这些话令人狐疑,它们似乎在暗示,“站出来”的机会并不是蔡先生自己争取到的,而是某一个他者“给了我这个机会”。这个他者究竟是谁呢,是蔡先生所在的基金会,还是其他更重要的官方机构?如果不是官方或准官方机构给了他机会(换言之是指派),那么他就不应该说“我也只是尽了自己的责任”,因为作为一个公民,他有法定的义务和权利;而爱国只是一种高尚的情感,跟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无关,更谈不上什么责任,责任是跟公务相关的东西。比如说,公家派你去完成一项任务,你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了,那么,你就是尽到了责任。
仅仅是尽到了责任,并不足以令人钦佩。而这个“责任”假如就是在一桩国际买卖事项中故意搅局,拍下了一个最高价却又宣布不付款,那么,其行为庶几就跟“令人钦佩”四字差距甚远了。如果你是在一桩生意签单后由于不可抗力而无法付款,不得不违约,那可以另当别论;但是像蔡先生这样,从一开始就抱着搅局的目的去参与竞拍活动,而且还成功拍到手了,可转身却又宣布,“这个款不能付”,这种故意毁约之举,又如何让人钦佩得起来——我们不能因为要爱国,就不讲基本的原则吧。我们究竟还倡不倡导诚信精神了?我们究竟还建不建设法治国家了?
在某网站的一个调查中,我发现,参与投票的网民中有超过七成者表示支持蔡铭超的做法。对此,我感到忧心忡忡。央视网作者敬一山撰文呼吁,就让蔡铭超代表一回中国吧。如果中国人在国际交往尤其是国际经济活动中都像蔡先生那样不讲基本的诚信,那么,中国还如何在这个星球上取信于人。莫说发轫于西方的现代契约精神,我们自己的传统文化不也是把守信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吗?所谓“礼仪仁智信”乃为人之本,所谓“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样的格言千百年来在我们中间口口相传,奉为圭臬;可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变得可以去钦佩一个言而无信的人了?甚至还要让他去代表全中国人民?
第二次鸦片战争已经过去一百多年了。强盗的子孙就永远是强盗?都二十一世纪了,我们“网民”的思维仍然跟“拳民”一样,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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