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过年,是每一个民族都有的风俗习惯,并且是一种继承性极强、最不易动摇泯灭的民俗事象。在今日中国,许多传统民俗节日已经或者正在消亡,至少日趋淡化或变形,唯独过年这个民俗习惯依然顽强而热烈地存在着——当然,它也有不少变化,并不是完全一仍其旧。①无论从文学研究,还是从民俗学研究的角度,这一与岁时节令、与全民生活关系密切的民俗事象都令人深感兴趣。
本文笔者认为,作为民俗节日的“过年”,是一个包含着相当长时间段、一系列活动形式的完整民俗行事。它并不是如历来各种《岁时记》所述,或如通常所习称的那样,是仅仅从每年正月初一(即元旦)开始的所谓“年节”而已。本文所谓的“过年”,是要从大年初一开始的春节向前推,大致推到前一年的腊月下旬,从乡间普遍的祭灶起,经过除夕,跨年到新岁的正月初一,延至十五的元宵节(一般是到正月十七日)为止。这样,前后二十多天、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在一个中国人,尤其是乡间老人或传统意识较强的人们心目中才算把年过完。过年的关键在一个“过”字,它指的是一个过程,这过程应包括把旧的一年送走,同时意味着开始新的一年,因此过年实乃联系两个年度而又兼跨两个年度具有特殊意义的节日。在任何民族和国家,尽管名称、具体活动及时间安排各有不同,但处于岁尾岁首之交的这个特殊节日,都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民俗节日,在中国更是如此。也正因为过年是个历时颇长的民俗节日,它才会有那么多的活动,那么丰富的内容,以致围绕着它的民俗行事,足以形成一个庞大的民俗事象群。本文限于论题,将只能涉及过年民俗的一小部分,这是需要说明的。
在地理概念上,本文以中国的过年为主。笔者籍贯浙江,长期生活于上海和北京,对这三地的过年习俗较有体会,故选用资料常以这三地城乡汉族的过年情景为主。但必要时,也涉及其他地区的情况,并拟根据自己的了解,试与日本的过年作一些粗浅的比较。
如前所述,无论中国的南方北方,汉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过年的行事都是非常丰富多样的,这里有大同,更充满小异。但按笔者的看法,过年行事尽管丰富多采,究其意义和实质,亦即文化内涵,却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关过年者主体自身物质及精神需求的;
二是为调谐和加强现实人际关系的;
三是反映人天关系,也就是人与超人的神秘的天神和鬼怪世界关系的;
作此概括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描述过年纷繁复杂的民俗行事,也是为了便于分析一系列过年习俗的文化含义,并努力使这种分析较为深刻透彻。
文章的另一个内容是论述过年习俗的发展演变。这些行之数千年的民俗活动,至今仍有某些一以贯之的内容和形态,然而又确实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时代变迁,古老的过年方式、陈旧的过年内容和过年所投射于人们心理的影响,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意义等等,都不断地被打上某种新的印记。过年习俗总是处于变动之中,处于新旧杂陈、新旧交替的状态。这是这一民俗风习具有生命力的标志,也是它至今犹存的重要原因。 概括地描述这种变迁,并分析其意义,也是本文预定的一个内容。
由于得到政府的认可和支持,过年是迄今为止中国所有民间节日中规模和影响最大、与全体民众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个。本文也想在上面的论述之后,对中国当下的过年风俗提出自己的一点看法,以使这一研究能对现实生活的改善有所裨益。
一 中国过年方式的回溯
过年这一民俗事象的起源,与进入农耕时代的先民们对四季、节令等时间概念有了初步理解和把握显然有关。先民们在日月寒暑、春夏秋冬、播种收获、忙碌休闲的轮换交替中,领略了时间流动和生活节奏的周期性,终于产生了“年”的概念。时间是无首无尾的漫漫长流,但“年”却是一个有始有终的人为概念,“过年”的想法和行事,便在“年”这个概念的基础上发生了。关于“年”和“过年”概念产生的原因,学者们有多种解释。但对上述观点,中日学者有着基本相同的看法,笔者也是予以认同的。
从现存文献记载,还可以大致了解远古时代的过年方式——虽然这已不是它的最初形态。
中国古人特别重视每一年的开端,称其第一天为元日,或称元正、元旦,因为这一天具有“三元”之殊。正月一日,既是日之元,又是月之元,还是岁之元,是一个首屈一指、独一无二的日子。于是他们将这一天与最重要的政治事件联系起来。《太平御览》引《书?舜典》云:“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又曰:“正月朔旦受命于神宗,率百官若帝之初。”“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 这里的“正月上日”、“正月朔旦”、“月正元日”,指的都是正月初一这一天,反复叙述的都是舜继承尧位、登基治国之事,是对远古无文字时代历史的追记。所谓文祖、神宗,均指唐尧,受终、受命指尧禅让帝位于舜。据孔安国注:舜为尧服丧满三年,决定在元旦这天正式登位执政,而在这之前就须先率领众臣到尧庙告祭。这当然并不能作为舜在元旦日登基的证据,也不能用来说明元旦祭祖的真正起源,但如把这当作元旦祭告祖先习俗的遗存和应用,应该是可以的。以后历朝历代的皇帝,也都惯于在元旦举行各种仪式祭祖和祭天、祭神,这在历代正史的皇帝本纪和《郊祀志》中多有记载。皇帝们自封为天人二间的联系者,在百姓面前,他们是天之子,代表着天意;而在上天面前,则是民之主,代表着下界众生。他们既以天子身份统治人间,又以万民之主的身份向上天负责。为了标榜并加强其统治的合法性,他们在一年之中要多次与上天沟通——一系列祭祀仪典的真正涵义和目的,既是向上天致意,更是向万民昭显其特殊身份——而元旦的这一次应该是格外重要的。
普通民家作为地上的居民,也有与上天沟通的问题,于是,如后汉崔寔《四民月令》所言:
正月之旦,是谓正日,躬率妻孥,挈祀祖祢。前期三日,家长及执事者皆致齐(斋)焉。及祀日,进酒降神毕,乃家室尊卑无小无大以次列坐于先祖之前,子妇孙曾各上椒酒于其家长,称觞举寿欣欣如也。谒贺君师,故将宗人父兄、父友友亲、乡党耆老。是月也,择元日可以冠子。百卉萌动,蛰虫启户,乃以上丁祀祖于门及祖祢道阳出滞,祈福祥焉。又以上亥祠先穑以祈丰年。
这说明,在新年里,自元日起,民家同样有着一系列祭祀活动,祭祀的对象一是祖先,一是神灵,规模和次数也都不少,这些都具有沟通人天之意。原来,古人过年时,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实在是自己与天、自己与神鬼的关系。他们的思想深处盘踞着“天人合一”的哲学(不一定表现为理论形态,但在朦胧的意识中深信不疑),以为冥冥中有上天与神鬼在监护督察着地上的一切,所有天文地理等自然现象都跟天的意志,跟神鬼的干预有关,而地上人们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天上的神明所注视,而且上天会因此作出这样那样的反应。他们渴望获得上天和神鬼的佑护,至少不被加害,除了平日多多积德崇善以外,到了过年,第一要紧的事是对祖先和整个冥冥世界,从天神地祇到妖魔鬼怪进行祭拜和祷祝,感谢一年来所得到的恩泽,以自己的诚意感动神衹鬼怪,祈求明年更多的关照。看看梁?宗懔《荆楚岁时记》对元日至月末种种行事的描述,对此便能获得深刻的印象:
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谓之端月。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帖画鸡或斵镂五彩及土鸡于户上。造桃板著户,谓之仙木。绘二神贴户左右,左神荼,右郁垒,俗谓之门神。于是长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贺,进椒柏酒,饮桃汤,进屠苏酒、胶牙餳,下五辛盘,进敷于散,服却鬼丸,各进一鸡子。……又以钱贯系杖脚,回以投粪扫上,云令“如愿”。正月七日为人日,以七种菜为羹。剪綵为人,或镂金箔为人,以贴屏风,亦戴之头鬓。又造华胜以相遗。登高赋诗。……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门户。其夕迎紫姑,以卜将来蚕桑,并占众事。正月未日夜,芦苣火照井厕中,则百鬼走。元日至于月晦,并为酺聚饮食,士女泛舟或临水宴会,行乐饮酒。晦日送穷。
燃放爆竹是为了驱逐山臊(或作山魈)恶鬼,帖画鸡、挂土鸡,造桃板,绘门神,以及用芦苣火照井厕,同样为的是阻挡魑魅鬼怪的侵扰,就连老少长幼的饮食佩带都与防邪避鬼有关,“却鬼丸”的名字,更使此意显露无遗。上述可称为对抗抵制的一手,另外还有拜恳祈求的一手。例如用钱系于杖脚投粪扫上,以乞求如愿;作豆糜加油涂于门户,以媚蚕神;以及迎赛紫姑,以占卜和祈福。如愿、蚕神和紫姑,都是民间信仰的善神,紫姑在成神之前还是一个有着人间悲苦遭遇的女子,她们对人没有恶意,还肯于助人,人们也就对她们颇怀好感,所以她们虽然现在也属异类,但民众采用友好的祈求态度对待她们。
中国民间的祭祀祷祝活动,在所谓“四时八节”中很多很频繁,但与过年有关的此类行事带有总结前一年、开启下一年的意思,这是平日的同类活动所不具备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与过年有关的总结性祭祀祷祝活动并不仅存在于新年的正月初一,而是早在上一年的腊月就开始了。这也就是笔者要把过年这一民俗节日推前到腊月的理由之一。
腊月的民俗行事很多,人们最熟知且至今犹存的是煮腊八粥。如果因为腊月初八距年终尚早,这还应算是腊月民俗的话,那么,越接近年底,那些民俗活动的意义就越与过年相关。到了腊月二十四(或二十三)的祭灶,就完全应算是过年行事的一部分了。南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39引《岁时杂记》说到:“旧俗以为七祀及百神每岁十二月二十四日新旧更易,皆焚纸币,诵道佛经咒,以送故迎新,而为禳祈云。” 而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北宋时腊月有“景龙门预赏元夕”的风俗,而且把腊月二十四称为“交年节”。交年,即新年旧年相交之意:“二十四日交年,都人至夜请僧道看经,备酒果送神,烧合家替代钱纸,帖灶马于灶上,以酒糟涂抹灶门,谓之‘醉司命’。夜于床底点灯,谓之‘照虚耗’。”又云交年日以后,京师“市井皆印卖门神、钟馗、桃板、桃符及财门钝驴、回头鹿马之行帖子,卖干茄瓠、马牙菜、胶牙餳之类,以备除夜之用。” 这说明在宋人心目中腊月二十四就已是新旧年交替的日子,从此时起,就该进入过年阶段了,祭灶、掸尘、驱傩和购置年货,就都属于过年的关目。
至于除夕(亦称岁除),转天就是正月初一,是新旧年交替的最后一日,也被看做是新旧年相重叠的一日。除夕最重要的习俗是全家团聚守岁,此日一般从午后开始,就陆续悬挂祖先遗像,摆开香烛供品,傍晚行飨祭仪式,然后阖家聚餐。人们有意把除夕变成不眠之夜,让它与元旦连成一体,实际上也就把过除夕当作了过年的开端,过年的一部分。在中国传统上,除夕的重要性绝不亚于元旦。自古以来,所有在外奔忙的旅人,若说要回家过年,无不是指在除夕夜之前(而决不是大年初一)赶到家中,就强烈地反映了这种意识。
古代腊月的民俗行事,除祭灶外,还有种种驱儺活动。请看《岁时广记》所搜集的有关资料:
有司儺:《论语疏》:“儺,逐疫鬼也。为阴阳之气不节,癘鬼随而作祸,故天子使方相氏黄金为四目,熊皮为帽,作儺儺之声,以驱疫鬼,一年三遍为之。故《月令》‘季春命国儺’,‘季秋天子乃儺’,‘季冬命有司大儺旁磔’。注云:‘此月有癘鬼将随强阴出害人,故旁磔于四方之门。磔,禳也。”
乡人儺:《论语?乡党》:“乡人儺,朝服而立于阼阶。”晦庵注云:“儺所以逐疫。《周礼》方相氏掌之。儺虽古礼而近于戏,亦必朝服而临之者,无所不用其诚敬也。或曰:恐其惊先祖五祀之神,欲其依己而安也。”
这是从驱儺的主体(官方还是民间)来区分的。皇宫中的驱儺另有殿前儺、大内儺之分。而若从被驱的对象来说,则有所谓驱鬼儺(疫鬼、瘧鬼、魍魉蜮鬼),埋祟儺等等,名目虽有不同,对象其实就是鬼祟而已。归根到底,儺事活动的目的,是在于驱逐为害人类的种种鬼蜮,以保证人类正常健康地生活。
以上所举出的过年民俗行事,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活动的目标都是指向人所不能掌握、不能控制的异己力量的——上天也好,神明也罢,鬼怪疫祟更是如此,它们都外在于人,不为人的意愿所左右,偏偏其所作所为却又与人的命运有极大关系。所以,人在过年这个重要时刻,不能不采取种种措施,与它们沟通,向它们传递信息,把自己的要求和态度显示给它们。祭祀祈祷,拜迎恭送,挂桃符,贴门神,点燃爆竹,表演驱儺的化妆舞蹈,等等等等,态度或庄严肃穆,或嘻笑怒骂,或以虔诚祈求为主,或代之以强烈的抗争,种种行事,动机只有一个,就是争得和维护人的利益。
古时过年的另一项重要活动是官方的朝会和乡间的互访,继承演变至后世,便是习称的拜年。
关于古时元旦朝会,正史记载甚多。这里引用宋末人周密《乾淳岁时记》的资料,可以看得更为具体些:
朝廷元日、冬至行大朝会。仪则百官冠冕朝服,备法驾,设黄麾杖三千三百五十人,用太常雅乐,宫架登歌。太子、上公、亲王、宰执并赴紫宸殿,立班进酒,上千万岁寿。上公致辞,枢密宣答,及诸国使人,及诸州入献朝贺,然后奏乐进酒赐宴。……上服幞头玉带靴袍,先诣福宁殿龙墀及圣堂炷香,次至天章阁祖宗神御殿行酌献礼,次诣东朝奉贺,复回福宁殿,受皇后太子皇子公主贵妃至郡夫人内官大内以下贺。贺毕,驾始过大庆殿御史台阁门,分引文武百僚追班称贺,大起居十六拜,致辞上寿,枢密宣答,礼毕放仗。是日后苑排办御筵于清燕殿,用插食盘架。午后修内司排办晚筵于庆瑞殿,用烟火,进市食,赏灯,并如元夕。
这里描绘了元旦朝会君臣各自的活动,包含了一系列繁琐仪式,而究其实质,则不过一是君臣的节日聚会,群臣也就顺便聚会了;二是皇帝赐宴,也就成了群臣的聚餐。这就是官式的拜年,是现代“团拜”的远源。这种官式拜年与广大民家的拜年相比,规模气派虽有天壤之别,性质却实在并无二致。如果非要寻找异处,则民间尚有君臣之间不可能有的互相走访问遗之举——大抵是年幼者、官卑者登门叩拜长辈或上司,至于乡间,邻里戚属相互拜年馈遗,则更自由得多。
过年的聚会和拜访,出于人类群居生活的自然要求,有着加强和润滑人际关系的实际功用。人们之间,若双方平时关系就不错,得此聚会互访及相互馈遗后,关系当更亲密;若平时关系疏远淡薄,甚或有所扞格,那么通过过年的交往,矛盾或可和缓化解,至少有了进一步对话的可能,这对双方也都是有好处的。过年习俗中包含的这一内容,在历史演进中虽方式有变,但大体延续下来,并至今不衰,显然是文明社会的一种有意选择。
如上所述,过年的民俗行事首先是指向神灵世界的,其次是指向人际社会的,而这两个目标,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自身长远和根本的利益。然而,过年毕竟又是一年一度每个人盼望甚久的节日,过年的民俗行事不能不更多地考虑满足每个人当下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实际上,过年习俗中无论是指向神灵世界,还是指向人际社会的行事中,全都包含着人们自身的物质享受和精神愉悦在内,也就是说,那些行事的目的和功用本来就不是单纯的,而是复合的。
祭祀和供养固然都是针对神灵和祖先的,但那些祭品和供物,在仪式中被神灵和祖先享用过以后,实际上绝大部分还是由祭祀者、供养者所消受。崔寔《四民月令》所记正月初一“躬率妻孥,挈祀祖祢”“进酒降神毕”,便是阖家老小团坐于先祖之前,由小辈“各上椒酒于其家长,称觞举寿欣欣如也”,也就是说,开始了新年聚餐。除夕的年夜饭,名义上也需供奉祖先神灵,而在仪式之后实际品尝的却同样是在世的人们。就连皇帝举行过隆重的新年祭礼和朝拜仪式后,也还要摆出丰盛的筵席招待群臣。整个过年期间,神灵们固然不断得到形式上的祭祀,而真正获得“牙祭”之福的,则是辛劳了一年的人们,特别是盼过年的孩子们。过年了,能够穿新衣,戴新帽,能够吃上比平时丰盛得多的食物,这是许多人,不仅是孩子们,都在衷心期待的。由此可以想见,腊月以来对年货的认真准备和采买,与其说是为了祭祀神灵,倒不如说是出于多少满足一下自己口腹之欲的潜在心理。
释放平时聚集的精神疲劳、焦虑和种种心理压力,以获得心灵上哪怕是短暂的解放和愉悦,也是民众渴望过年的一个深刻动因。与所有的过年民俗行事联系在一起的,是人们的娱乐性活动。比如驱儺,本来是面对鬼怪邪魔的一场抗争,有它独特的严肃性紧张性,其所用的假面、衣饰和整个的化妆舞踊,本是为了加强抗争的力度,达到成功驱儺逐祟的目的,然而,这一切却同时成为一种文艺甚至是文娱的演出,驱儺变成了一种有声有色的戏剧,无论是表演者还是观赏者,都从中获得用其他方式难以得到的精神亢奋和激动。又比如,点燃爆竹,本意在于驱赶“山臊恶鬼”,可是那突发而震耳的巨大响声,不是同时也给燃放者以情绪的振奋和快意的享受吗?于是放爆竹以及由此演化而来的放烟花,就逐渐演变为一种令人惊喜的游艺和游戏。从这个角度审视过年期间所有的民俗行事,无不能够发现其深层隐含着满足人的精神需求、心理欲望的内涵。
最能说明过年民俗行事这一性质的例证,无过于正月十五开始的元宵节(古代又称上元)。如果说此前的种种节日行事,均程度不等地含有民众自娱的成份,但因终究要保持祭祀祷祝的肃穆形式而有所拘束,未能让人们彻底放松和充分宣泄积郁的心理能量的话,那么元宵灯节乃是过年期间最后也是最好的一次纵情欢乐、释放能量的机会。中国古来没有西方某些国家那样全民放纵的狂欢节,唯元宵节差堪比拟,不妨称之为中国古代的狂欢节。
笔者在《唐帝国的精神文明——民俗与文学》一书中,曾谈到过这个问题,引用了《隋书》中的一段文字来说明隋朝时元宵节的盛况。那是御史柳彧一篇奏章对当时元宵节的描述,他的用语充满否定意味,目的是要求朝廷对过分热闹的节日活动加以限制:
窃见京邑,爰及外州,每以正月望夜,充街塞陌,聚戏朋游。鸣鼓聒天,燎炬照地,人戴兽面,男为女服,倡优杂技,诡状异形。以秽嫚为欢娱,用鄙亵为笑乐,内外共观,曾不相避。高棚跨路,广幕凌云,袨服靚妆,车马填噎。肴醑肆陈,丝竹繁会,竭资破产,竞此一时。尽室并孥,无问贵贱,男女混杂,缁素不分……
所谓正月望夜,乃是元宵节的第一天,此夜不但京城都邑,就连外州偏僻之地,也是一片欢腾。人们不分男女,从家中出来,呼朋唤友,结伴到大街赏灯游玩。官宦或豪富人家,临街搭起高大的席棚,张开考究的帷幕,棚内陈列着美馔佳肴,还有庞大的乐队在演奏。他们全家老小,包括女眷,穿戴着亮丽的服饰,乘马坐车来到街棚,以致大街上车水马龙拥挤不堪。这些富贵人家之所以竭力显示豪奢,除了图享受外,实有暗中斗富的意思。此时,灯彩燎炬将大街照得通明,锣鼓音乐之声喧天。各种倡优杂技和奇形怪状的化妆舞踊,就在当街表演。狂欢的人群是各色人等都有,就连平日难得上街的妇女和只在寺观修行的僧徒道众,也统统跑到街上,汇入狂欢的人潮。柳彧把这一切叫做“以秽嫚为欢娱,用鄙亵为笑乐”,显然,他是看不惯这种不分贵贱内外,男女缁素混杂的局面的,殊不知这正是狂欢节的景象。柳彧上书要求禁止、约束元宵的狂欢,直到隋朝灭亡也没有实现。到了唐代,元宵的狂欢程度有增无已,连皇帝后妃都参与了进来。
据唐史记载,上元节是一年中唯一撤除宵禁,允许百姓狂欢的日子。唐中宗与皇后曾于景龙四年(710)的元宵节一连两天微服观灯,并幸驸马韦安石府第。最有意思的是,这一夜,破例允许宫女数千人外出看灯。次日点检人数,竟有不少逃亡不归。后来唐睿宗(时退位为太上皇),在先天二年(713)上元节,也曾一连三天御安福门观灯,并出内人(宫女和宫中乐妓)连袂踏歌,纵百僚同观。其时,另有宫女数千人,衣罗绮,曳锦绣,耀珠翠,施香粉,并选长安、万年两县少女、少妇乃至使婢妓女千馀人,穿戴打扮每个人要花费三百贯到万钱不等,让她们于灯轮下踏歌表演,三日才罢。
宋代国力虽不如唐,但生产和经济却更发达,过年,特别是元宵节就更热闹了。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对此有详细描述。兹稍加摘录以窥一斑:“正月十五日元宵,大内前,自岁前冬至后,开封府绞缚山棚,立木正对宣德楼。游人已集御街两廊下,奇术异能,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十馀里。击丸蹴踘,踏索上竿,赵野人倒吃冷淘,张九哥吞铁剑,李外宁药法傀儡,小健儿吐五色水……更有猴呈百戏,鱼跳刀门,使唤蜂蝶,追呼蝼蚁,其馀卖药卖卦,沙书地谜,奇巧百端,日新耳目。”如此众多的艺人争相献艺,这时都城汴梁(今河南开封)的热闹状态可以想见。宋徽宗更打出“宣和与民同乐”的招牌,成为东都元宵乐事的总策源者,于是皇亲国戚、达官权豪纷纷搭建綵棚,张灯奏乐,老少男女全都上街观灯。各大寺庙也开放迎客,既烧香拜佛,又布摊买卖,更设场演艺。整个城市撤除夜禁,到处是綵山与灯山争辉,百戏与杂剧并陈,内教坊乐人登上露台演出,“万姓皆在露台下观看,乐人时引万姓山呼”,就这样一直狂欢到十九日才算“收灯”。 至于明清时代,元宵节的性质大致仍然如此。
元宵节的狂欢民俗说明什么呢?笔者在《唐帝国的精神文明》中曾作如下分析:
在唐人看来,一年到头平淡无奇、缺少情趣的日子还是太多了,他们就是要用各式各样的节日来打破平凡,打破庸常,制造气氛,掀起高潮,并从中获得乐趣。在新春伊始的元宵佳节,他们要暂时忘却生活的艰难辛酸及一切烦恼和不如意,暂时抛开现实中官民分野、利害冲突,在节日喜庆所缔造的有限时空和文化氛围中,尽情地玩乐,尽情地享受,享受他们平日所不可能享受到的一切,而归根到底,那就是自由;帝王后妃走出皇宫,是为了寻觅平日没有的自由;平民百姓、文人士子甚至和尚道士与从无机会外出寻欢的宫人女子、良家妇女,这一夜在街头可以“无问贵贱,男女混杂,缁素不分”地尽情玩乐,这更是一种身心的解放,是他们内心极端渴望却难以得到的自由。节日的狂欢,给所有的人提供了一个机会,让他们舒泄郁积于体内和心灵深处的欲望和能量,让他们进入忘我之境,却因此而发现自我,体验到人之为人的权利,品尝到人之为人的滋味。经过这“以秽嫚为欢娱,用鄙亵为笑乐”的三天,人们的体力和心灵都达到一种新的平衡,社会生活遂得以在正常轨道上继续运行下去。
这话本是针对唐人而言,但实际上对其他时代的人也适用。不仅是过年,一年中其他许多民俗节日,其意义和作用也存在这种复合性。尽管许多节日的成立和设置,本来各有自身的原因和理由,但过节的人总会从中发现或利用它成为现实享受的机会,只不过过年这个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节日,在给予人们物质精神享受方面的意义和作用,比其他节日更为突出而已。于是,这里就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即在历史的发展演变中,一系列节日民俗逐步地由“为神而行”变为“为人而行”,节日给人以物质消费和精神享受这层含义不断地增长着,而原先的祭祀祷祝性质则日益呈现淡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