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体育 | 娱乐 | 经济 | 科教 | 少儿 | 法治 | 电视指南 | 央视社区 | 网络电视直播 | 点播 | 手机MP4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国家调整股息红利税收政策 股息红利税暂减50%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6月13日 14:50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记者 齐中熙、刘羊旸)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3日调整股息红利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3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所得税股息红利所得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上述规定自文发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五年六月十三日

责编:刘子瑜

相关视频
更多视频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