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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改主要关注五大问题以及争论焦点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10月27日 16:36 来源:CCTV.com

  央视国际报道: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证券法修正案,周正庆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了在本次修订法中主要关注的五大问题:

  一是关于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问题。即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原来我们的证券法就是要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二是现货交易。现在证券法只允许现货交易,排除其他的交易。

  三是融资融券。证券公司能否给客户提供融资和融券。原来证券法的规定是不允许的。

  四是国企是否允许炒股 。

  五是银行资金进入股市的问题。

  周正庆说,在一开始在修订当中就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包括专家、学者对这方面往往是持相对立的意见。比如分业经营,有的主张分业经营是现状,原证券法的规定可以不进行修改。有的主张分业经营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适应现在市场发展的需要,干脆取消这一条。

  证券法修正案起草组从2003年7月开始工作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要积极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资本市场。”此后不久,国务院专门发出了文件,就是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社会上通常叫作“九条意见”,系统地总结了十几年来资本市场发展的情况,提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我们经济发展当中一个战略问题。后来我们在修订证券法时,就把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重要决定和有关的论述作为修订的指导思想,有了这个指导思想,就形成了修订草案。

  比如分业经营,既保留了原来分业经营现有的格局,但是将来这几个行业互相交叉发展以后,有一个向综合经营发展的情况,后来加了一款,即“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样可以稳步地推行综合性的经营。再比如现货交易的问题,我国经过这十几年资本市场的实践,参照国外资本市场一些先进的做法,排除其他方面,包括期货、期权不利于资本市场稳定的因素。所以一致的意见就是应该修订为“证券交易要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而且在调整的对象当中,在总则中加强了一条,为将来搞期货、期权的交易留下了伏笔。比如资金入市的问题,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拓宽资金入世,这次证券法提出了要依法拓展资金的渠道。现在反复讨论,集思广益以后,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要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要按照国家的规定。融资融券的问题就是证券公司要进行融资融券,必须要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就是要先成立一个规矩。这样对原来比较有争议的问题,就可以得到比较妥善的解决。

责编:刘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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