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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7月14日 台湾宣布解除戒严

 

CCTV.com  2007年11月01日 17:41  来源:  

    1987年10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有关接待台胞办法.

    1987年11月,台湾当局有限度开放台湾民众到大陆探亲.

蒋经国发布“总统令”,宣布台湾地区自1987年7月15日零时起解除戒严。     

    1987年7月14日,台湾“中华民国总统”蒋经国发布命令,宣告台湾地区, 包括台湾本岛和澎湖地区,自明日零时起解除戒严。国民党赴台38年来对台岛一直实行戒严。

    解严声明宣布废止戒严期间依据“戒严法”制定的30项法令,并总结解除戒严至少有3个方面的意义:军事管制范围缩减,行政、司法机关职权普遍扩张,山地管制区由119个减为61个;平民不再受军法审判;出入境及出版物的管理也移交警察机关及“新闻局”负责。人民权利大幅增加,人民将可依法组党结社、集会游行及从事政治活动。解严后许多事项不再实行管制,各主管机关的行政裁量权必须以法律为依据,民意机关更能发挥监督功能。

1987年7月7日,当时的立法院长倪文亚宣告通过解严案,击槌宣告通过台湾地区解严案。


蒋经国在1987年7月14日宣告台湾地区自15日零时起解严。

责编:刘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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