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个一号文件都是关于支农惠农着力解决“三农”问题的内容,今年 2月21日的中央一号文件 2月21日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把这个内容提高到崭新的高度,全面拉开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序幕。一号文件莫不蕴含着让农民尽快更多得到实惠,从根本上解决城乡二院经济结构,缩小城乡贫富差别的主旨。 2006年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其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的保障水平。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新农村建设形势喜人形势逼人任务艰巨,有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准确理解正确掌握中央一号文件的精神尤为重要。笔者认为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的,“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是个警示大纲,是避免走入误区的标识,它是从历史教训和科学预测上给予的谆谆告诫,具有高度概括的属性,其中的外延是很丰富的。
做大事,做好事忌盲目攀比、邯郸学步、一哄而起、包办代替,搞一刀切、强迫命令、形式主义,也忌讳地方官吏借机钻政策的盲点、空白点、笼统处,趁机出台对少数人的利益集团有利而对真正需要扶持的民众有害的“土政策”。其中特别要严防和治理乱摊派搞地方财政的糊涂账趁机腐败的行为。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和,相关的中央权威性说明解读及其“两会”文献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路是十分明晰的、措施是很具体的,其中的配套措施、预防体系也是有力而缜密的。但是我国仍然处在一个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的时期,各种不确定因素还比较容易在一定时机一定条件下给中央的良好愿望和政策打上折扣。一些地方政府要员口头上都容易许诺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可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就喜欢另搞一套。这方面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以中央政策为由,趁机出台有悖中央文件精神的地方文件是我国地方官场的“通病”。在冠冕堂皇的理由下,地方上制定向民硬性摊派的事情经常发生。其本质就是与民争利,趁机搜刮民脂民膏。笔者在这方面也有着切身体会。其被摊派人群既有市民也有农民,既有企业职工也有事业单位职工。发布摊派令的自然都是地方公务员里的政府要员,因此从外在形式上他们也出点“份子”,可实际上泡制摊派土政策者是个人利益最大受惠者。其摊派的口实和名目繁多。以抵御个人风险为由进行硬性保险金的摊派,以提高宣传力度广度为由进行订阅地方报刊的摊派,以扶贫济困为由进行捐资捐款的摊派,以兴建农村基本设施为由进行摊派,以维持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建设不亏损为由,进行道路交通的乱摊派乱收费,如此名目繁多的摊派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取之与民却不用之于民,有许多摊派项目收钱不少却没有下文。据可靠的信息来源如今又有以建设新农村、免除村校学生学杂费为由,向民众硬性摊派。乱摊派是普遍现象,贫困地区有,富裕地区也有,其实质都是假公济私。
应该肯定我国民众大多数是讲道理有爱心的,只要有真正需要伸出援助之手的人慷慨解囊的大有人在。这种感人的情景经常浮现在我们的眼前。可是乱摊派却违逆了民众的爱心,摊派的理由是虚假的,以地方红头文件形式乱摊派的手段是卑劣的,是站不住脚的,资金流向不明的,真正该得到帮助和济困的人并没有得到援助或仅得到少得可怜的资助,趁机攫取民资的是官场的腐败分子为首的利益集团。为此需要特别警惕,严防和坚决打击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搞乱摊派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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