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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在保护耕地中建设新农村(首发)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4月05日 18:15 来源:CCTV.com

  从1996年到2005年,我国的耕地面积净减少1.2亿亩,约占耕地总量的6.6%.同时,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共有闲置土地、空闲地和批而未供地共计393.61万亩,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人均1.4亿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约相当于美国的1/8、印度的1/2.而且现有耕地总体质量不高,高产田仅占28%,低产田为32%。

  面对这一组数字,许多人感到了忧虑。因为发展有多种模式,绝大多数地方的发展,是科学的发展观作指导,在保护耕地和环境的前提下,做到了可持续发展。也有的地方,破坏耕地,破坏环境,发展是发展了,GDP也上去了,甚至速度高于其他地方,但他们是在断子孙路,这种发展其他是掠夺性发展,是一种短期的行为。

  与此同时,许多人担心,当我们建设新农村时,向农村的资金投入加大了,农村会出现许多工厂,出现许多新房子,在这个时候,有了正当的理由作保证,农村的耕地会不会遭到更加严重的破坏?要知道,在中国许多事情是讲究是出师有名的。只有有了理由,即使撞上了政策的红线,也要特事特办,也要讲大局,也要讲奉献,在这种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样一个响亮的理由,确实会让许多人利用政策破坏制度,从而达到他们占用耕地的目的。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承担着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资料及社会保障的双重职能,对农村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及全社会的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近年来各地因土地引起的纠纷接连发生。据调查,目前因征地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已占全国农村群体性事件的65%以上。在两会期间,温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土地是三农问题的核心。确实,我们的各级政府在发展的时候,特别是在建设新农村时,要考虑如何保护好耕地。

  要保护好耕地,就有建立完善的、有执行力和约束力的制度,其中一条就是加大问责的力度。比如,我们的一亿多亩耕地的失去,有多少人受到了追究?有多少高官因此感到了不安?相反的是,会不会有人因为多批出了耕地,从中得到了好处?会不会有的官员因为乱占耕地,结果工厂建起来了,开发区搞得火热,而成为政绩?

  好在国家有关部门对此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表示,“十一五”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粮食主产区,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重点开展百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以示范区建设带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全面加强。以土地整理促进基本农田建设,促进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有条件的地方迁村并点和旧村改造。 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引导农民住房向中心村镇集中,乡村工业向工业用地区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提高村镇建设用地利用率。

  在十一五期间,我们在考核官员政绩时,一定要把耕地的保护和利用程度作为指标,要严格兑现,严格问责。如果在十年后,我们宣布我们的耕地因为各种原因,又减少了若干,子孙后代就会怀疑我们的能力,甚至怀疑我们这一代人的执政能力。

  因此,我们应该在十一五末向社会宣告,中国的耕地因为新农村建设,不仅没有减少,而且增加了一定的数量。

责编:肖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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