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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弘扬民族文化,繁荣京剧艺术,经中宣部、广电总局批准,中央电视台在2001年主办“2001年全国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 。大赛得到了全国各省、各自治区、直辖市电视台及文化部门的大力支持,受到全国所有京剧院团的欢迎,报名参赛的青年京剧演员近千人。
“2001年全国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的参赛剧目包括:传统戏、现代戏、新编历史戏。鼓励改革、创新,在表演上、唱腔上应有鲜明的个性。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初赛、复赛、决赛。
目前初赛、复赛已经结束,经各地专家、教授、著名京剧演员组成的评委会评选出进入决赛的选手50人。其中有早已名噪一时的明星,也有还名不见经传的后起之秀。他们中年龄最大的36岁,最小的17岁,平均年龄28.36岁。他们分别来自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湖北、湖南、上海、山东、江苏、福建、重庆、四川、云南14个省、直辖市及中直和部队。50名优中选优的选手,将在北京进行决赛。
本次电视大赛的决赛将从4月30日开始,5月9日结束,每天一场,每场5至6人,一共9场。中央电视台将在第三套节目的黄金时段内,连续进行9场现场直播。参加决赛的选手不但有20分钟参赛剧目的演出,还将进行综合素质的测试。
决赛评选将采用评委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的形式进行,决赛的评委会将由戏剧界、戏曲界、京剧界的有权威的国家级专家、评论家、京剧表演艺术家组成。
通过评委的评选,将从50名选手中,分行当评选出25名最佳表演奖和25名优秀表演奖的获得者。
为了满足广大戏迷朋友们对大赛的关心,观众朋友们可从每天参加决赛的5至6名选手中,通过央视国际网络和168热线,不分行当投票选出当天观众最喜爱的演员1名,名为“每日一星”,9场决赛选出9名“每日一星”,投中者通过抽签可获得“幸运观众奖”,幸运观众的代表将参加5月11日现场直播的颁奖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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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大赛设组委会,组委会为大赛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大赛的规章、仲裁纠纷及决定有关大赛的一切重大事宜。
组委会主任:赵化勇
组委会副主任:胡恩、张华山
组委会秘书长:高建民
2.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京剧界、戏剧界专家组成艺术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评选工作。
评委会主任:胡恩
3.办公室: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和处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阎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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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赛时间
初赛2001年3月5日结束
复赛2001年3月15日-25日
决赛2001年4月30日-5月8日
2.比赛办法
比赛分三个阶段进行:初赛、复赛、决赛。
(1)初赛
大赛组委会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中直、部队参赛选手和台、港、澳参赛选手的初赛由大赛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报名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和艺术水平进行审定和初选,确定参加复赛的选手。
(2)复赛
复赛评委会在审看完所有复赛选手参赛剧目录像带后,依据其表演水平的高低,经记名投票,分行当选出参加决赛选手50名。
复赛的具体做法另行规定。
(3)决赛
决赛在北京举行,决赛的内容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参赛选手现场演出参赛剧目(片断)。
第二部分:综合素质测试。
A、戏曲文化知识测试:以答题形式展现参赛选手文化素质。
B、自选表演:参加决赛的选手再任选一段本剧种其他行当的精彩片断或绝活进行表演,也可以任选一段其他剧种或舞台表演艺术的精彩片断或绝活进行表演。
决赛的评委会审看了参加决赛的选手上述两部分表现后,现场打分,根据分数的高低,分行当确定该选手应该获得的奖项。
决赛的具体做法另行规定。
大赛的颁奖晚会定于2001年5月11日举行。
中央电视台在第三套节目中向全国现场直播决赛的全部场次及颁奖晚会。
3.奖项设置
大赛设置佳表演奖、优秀表演奖、表演奖、荧屏奖、组织奖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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