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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电视音乐交流活动的预备通知

     _______电视台:

    为加强合作,互通有无,提高电视节目质量,为不断充实丰富和更新各电视台的配乐资料,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音乐研究会决定继续举办第六届全国电视音乐交流活动暨电视音乐研究会年会。

    本届电视音乐资料交流的作法同往届一样。

    一、首先请参加交流活动的各台提供近几年以来贵台录制的配乐资料,专题片、电视剧音乐均可(不含歌曲)。看到本通知后,请各台速将选送的音乐资料(附祥细目录)于7月15日前寄至电视音乐研究会,数量不限。

    电视音乐研究会组成专家小组将根据录音质量及可用性对音乐资料进行严格的筛选、编目、制成母版。为确保声音质量,望各台寄送的音乐资料尽可能是原版(DAT带及开盘带均可)筛选后原资料将退还给各台。

    二、本次交流会提供给各台的最新音乐资料将以CD光盘的形式进行交流。预计音乐资料量约为30小时(每分钟5元)。

    三、凡按规定为交流活动提供有效音乐资料并被选用者,本会将设资料提供奖。

    四、凡音乐资料需求的单位(包括不能提供音乐资料者)都可参加本次活动。本届交流会暨年会定于今年10月在广西柳州举办。请各参加单位做好安排届时出席。

    交流会的正式通知预计在9月初发出,请注意查收。

    电视音乐研究会联系人:

    奚明钰、孙燕华:(010)63956356、63956355、63955927(传真)

    潘宝瑞:68507088(办)、68577638(家) BP:68537722-7684(汉显)

    后淑年:68507088(办)、88131921(家) BP:68537722-7682(汉显)

    音乐资料寄达地址:北京市海定区羊坊店路6号天洋商夏B座313室 中国电视音乐研究会收

    邮编:100038

    网上报名

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电视音乐研究委员会
200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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