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
央视国际 (2004年07月07日 17:06)
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是指人类文化中的无形文化部分。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主要指遗址、遗迹等有形文化)、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代表作名录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于1989年11月15日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了《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宣言》(Proclamation of Masterpieces of the 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 of Humanity)。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保护无形文化遗产而采取的两项核心性平行举措之一,另一项更长远的举措就是制定2003年10月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根据《公约》中发布的最新定义,所谓非物质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呈现、表达、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制品和文化空间。各社区、群体为适应他们所处的环境,为应对他们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无形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也为他们自己提供了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由此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公约》从概念框架上对此定义作了具体的说明,指出“无形文化遗产”涉及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无形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仪式礼仪、节日庆典;(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进而确定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指采取措施,确保无形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促进、弘扬、承传(主要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责编:郭翠潇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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