鲨鱼皮鞘多用蒙古餐具
清代
银、木、骨
内蒙古四子王旗郡王府遗物
皮鞘:通长33.5厘米、最宽腹径5.5厘米,圆桶形,外饰鲨鱼皮。
角柄刀:长26厘米,直刃,有柄。
镶银骨筷(2双):长27厘米,骨质,筷前端及尾部镶银箍。
骨柄银勺:长19.5厘米、勺径5厘米,骨柄银勺。
骨柄银漏勺:长18.6厘米、勺径5厘米,银勺上有镂花孔,骨柄。
骨牙签:长22.3厘米,骨质,首端略尖。
铁镊:23.5厘米。
骨柄银叉:长22厘米、宽1.2厘米,股叉为银质,骨柄。
银托盅及托盘(各2件):盅高2.1厘米、口径3.5厘米,盘长5.6厘米、宽3.9厘米。
此十三件餐具收纳于饰鲨鱼皮的外盒内,可随身携带,野外就餐时讲究且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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