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猎、驯兽、斗兽
央视国际 (2005年02月06日 16:36)
在汉代,农业和畜牧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传统的渔猎经济已退居次要地位,但作为农牧经济的必要补充,狩猎仍然是下层百姓谋生的手段,同时还是帝王将相、达官贵族的非常热中的娱乐活动之一。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说:“游闲公子,饰冠剑,连车骑,亦为富贵容也。弋射渔猎,犯晨夜,冒霜雪,驰阮(通“坑”)谷,不避猛兽之害,为得味也。”汉武帝曾侵夺民田开辟了上林苑猎场。枚乘在《七发》中说:“驯骐骥之马,驾飞轮之舆,荡春心,逐狡兽,集轻禽。于是极马之才,困野兽之足,穷相御之智。”这段描写生动地反映了汉代的狩猎情景。鹰与犬既是他们的宠物,也是他们捕猎时的助手。在狩猎活动中,伴随而生的就有了比武。比武是汉代盛行一时的娱乐项目,包括以剑、戟、刀等武器朝廷的格斗、比试箭法以及徒手夺刀械。击剑最为常见。猎获物有活的就养起来,于是又派生出驯兽和斗兽。
我国自远古即开始驯养猛兽。《史记·五帝本纪》载,轩辕黄帝驯教熊罴、貔貅 猛虎,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秦本纪》载,秦人的祖先大费专替虞舜驯化鸟兽,因功被赐予封地和姓氏。
殷、周以来,帝王苑囿已大量饲养鸟兽。殷纣王在沙丘设苑,“多取野兽飞鸟置其中”。周文王的灵囿里则养鹿养鱼,而且“与民共之”。
《三辅黄图》卷六载,西汉时皇家有“兽圈九,彘圈一,在未央宫中”,并在兽圈上修建供观赏的楼观。畜养野兽不仅是为了一般性观赏,而且也用于人兽之间的搏斗。公元前2世纪中叶,西汉王朝在关中建立了我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上林苑,苑中除天然猎场外,还设有专门的斗兽场,当时的治家天子与远隔重洋的罗马帝王不谋而合,把斗兽当作一种娱乐。不同的只有一点,古罗马的斗兽士是由奴隶充任的,而汉家君民,朝野上下,无不以汉高祖一介布衣提三尺剑斩蛇起义削平天下而自豪自傲自雄,承平天下,他们只好把毒虫野兽作为假想敌,他们以血肉之躯操持尺刃寸兵与锯齿钩爪的猛兽相斗。贵族阶级更把斗兽作为炫耀勇武的一种方式。这无疑是危险而残忍的。但在那个尚武的时代,每年秋冬之际,西汉皇帝令武士在长扬榭“搏射禽兽,天子登此以观焉”;史载,汉武帝“能手格熊罴”,“手格猛虎”。
武帝时,名将李广的孙子李禹得罪了幸臣,武帝罚他下圈斗虎。当李禹被绳索系到半空时,动了恻隐之心的武帝赦免了他,令再系出。李禹负气恃勇,用剑砍断绳索一跃而下,挺剑与猛虎相斗。武帝被这个将门少年的威武之气所慑服,忙派勇士们将他救出。
从出土的汉画像砖石、雕塑等图像资料看,汉代的斗兽大都为一人与兽搏斗。他们有的手持兵刃;有的赤手空拳;有的头带面具。人搏杀制服的兽类主要有虎、犀牛、野猪、牛、熊。
与秦汉社会同时的古代罗马同样弥漫着斗兽风气,但古代罗马斗兽比汉代固定化,规模也更大一些。
长乐宫中的斗鸡台和走狗台,是皇帝及皇宫观赏斗鸡和走狗的场所。斗鸡成为许多文人诗篇主题。刘桢则称赞斗鸡的雄健和斗鸡游戏给人们带来的快感:“丹鸡被华采,双距如锋芒。愿一扬炎威,会战此中唐。利爪探玉除,瞠目含火光。长翘惊风起,劲翮正敷张。轻举奋勾喙,电击复还翔。”
公元前87年,武帝病逝,陵墓里竟生殉虎豹190只,表现了他对狩猎和斗兽生死不移的癖好。
汉成帝时,汉朝邀请匈奴和西域的君主们到长安观光,征发猎户到秦岭中捕捉熊罴、豪猪、虎、豹、狐、鹿等,送入射熊馆,请宾客们徒手捉取,以示雄健。成帝亲临射熊馆,纵观取乐。但这是一次扰民伤农之举,闹得关中农民无法秋收。为此,文学家扬雄撰写《长杨赋》予以讽谏。
到了东汉,文献里已经很少有关贵族参加斗兽的记载,汉画像石上出现的斗兽者多为下层平民,均不戴冠,短衣,或者赤裸上身,贵族则在堂上作为欣赏者出现。
驯兽、斗兽活动体现了汉代人的征服自然、积极向上、乐观进取、所向无敌的精神境界。
责编:郭翠潇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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