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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野合 

央视国际 (2005年02月28日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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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考证,汉代男子结婚年龄普遍都在十四岁到十八岁,女子初婚年龄在十三四到十六七岁之间。婚姻的低龄化,那是因为当时统治阶级鼓励生殖。特别是秦末、西汉末和东汉末,由于人口减少,劳动力缺乏,客观上需要增加人口。地主、贵族早婚把家族人员增加作为兴旺的标志。

  秦汉时,子女的婚姻由家长决定,这是通例,但当事者本人也并非毫无发言权。一般平民则更加尊重女子意愿。结婚必须先有媒人联系,男方需向女方送聘礼,当然聘礼视婚家经济、政治地位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的均不可无聘礼。非常有幸的是我收藏了婚礼图和纳彩图,在我所见到的已经出版的汉画像石书里还没有发现过。

  汉画像石中雕刻性崇拜的内容,一是祈愿五谷丰登,二是子孙后代繁荣昌盛。

  汉代,对人们影响最深的是儒和道,儒重人伦,道法自然。儒家于性,讳言色,讳言快感,而以生殖为冠冕堂皇的首要目标,只要为了传宗接代,性行为当然就合情合理合礼。《诗经》中就有“君子之道,五日一御(性交)”的说法。

  至于后来北宋程颐、朱熹倡导的理学盛行,宣扬“饿死事极小,朱节事极大”,宣扬“存天理,灭人欲”,使古代有关“性”的学术遭到压抑和排斥,则是对儒学的曲解。汉儒对性并没有多大禁忌。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汉画像石表现男欢女爱的时候,既有隐讳的替代图像,更有公开的写实描写。《史记示疑》云:“古婚礼颇重,一礼未备,即谓之奔,谓之野合。”《史记探源》曰:“纥与颜氏女祷于尼皇野合而生孔子,于尼扫地为祭天之坛而祷之,遂感而生孔子,故曰野合。”古时认为野合是一种吉祥、美好而神圣的象征。

  道家的生命目的,一是长生,二是享受,如此,则不以理解道教与房中术的关系。道教正式建立于东汉末年。

  西汉时期性的开放,大大超过现代人们所想象的程度,此时中国人懂得阉割男孩可以使他们丧失性欲和性能力,让他充任宦官。从中山靖王刘胜墓和西安近郊出土的男性生殖器来看,有骨制的和青铜铸造,从尺寸到外形完全仿真,长度平均在18厘米左右。古代房中术所展示的是男女平等,合理而又健康的性生活。因而在墓室中刻画春宫图从儒家的人性伦理上和道家思想的“养生”享受上,都是可以理解的。

  汉代奖励生育,汉朝建立之初,高祖刘邦采取“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政策,奖励生育就是其中措施之一。“民产子,复勿算二岁”。

  《野合》图中的桑树蕴含着生殖崇拜的民俗意义。四川画像砖中有两幅画像内容大略相同的《野合》画像。其中一幅的具体画像为:在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桑树下,一对男女正裸体交媾,脱下的衣服挂在桑树上,女子采桑用的小竹筐抛在一旁。桑树上还有两猴在攀援嬉闹,有三只禽鸟在跳跃鸣叫。画中还有二男子裸体等待。

  徐州汉画像石中也曾发现有《野合》画像:画右一株大桑树,树上挂着一只采桑叶用的篮子;树右边是起伏的山峦,山间共有三人,两男一女,其中一男子正将一女子捺倒在山坡上欲交欢。陕北汉画像石中有一幅《狩猎·战争·放牧》画像,画左边起伏的山丘间刻画桑树两株;画右边与之相对应刻画有一对男女裸体相向坐姿交媾。这些“野合”画像所反映的应是我国古代每年在仲春之月举行的“社祭”活动中出现的一种“野合”风俗。它应是我国原始社会的性崇拜观念在汉代民俗中的孑遗。古人家崇拜生殖器官和性交的民俗意义就在于祈求子嗣繁昌。“野合”与桑树的结合,应与古人视桑树为一种生殖神树的民俗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种野生桑生长年代长,树干高大,枝叶繁茂,桑果(葚)累累,且其果可食,叶可养蚕,因此,在古人心目中,大桑树充满了无限的神秘感。

  人们往往把多籽的事物来象征人类的多子。

  古人常以多籽之物借喻人多生子,桑便具有了巫术意义上的生殖神性。

  根据巫术的想到交感原理,人们在枝叶茂盛,椹果累累的大桑树下进行野合,也可以获得象桑树一样的旺盛的生殖能力,桑下野合之俗也由此而产生。另据接触巫术的原理,人们相信用身体或穿过的衣服云接触桑树更可以获得桑的生殖神性,提高受孕几率。因此,四川出土的“野合图”中不仅男女衣服挂在桑树上,而且还有人用男性生殖器云接触大桑树干。

  桑的多籽,猴的性淫与人类男女的交合,三者想到感应,共同构成画像的主题--生殖崇拜。

  桑树又是古代重要的祭祀场所,而在桑中所进行的各种祭礼又多与生殖器理念密切相关。社坛又叫桑台,社(春社)又称桑社。

  桑林能兴云致雨的神性实际上又是源于桑社的生殖神性。

  《周礼·地官·媒氏》:“仲春之月,会合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礼记·月令》又云:“仲春之月,……以太牢祀于郊……。天子亲往……授以弓矢于高某之前“(弓箭在原始风俗中常作为女性性交的象征)。祭媒神之目的也是为了促成男女的结合,以利繁殖后代,促进人口的增长。祭媒神也是社祭活动的重要内容。同样,男女“野合”之俗也是天地交合而滋生大地万物的最佳季节。

  人类两性构精孕育后嗣与天地交合是相通的,所以古代允许男女在社祭活动中自由交合,甚至官方还鼓励人们在春季进行婚配。

  《诗·郑风》云:“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经观乎,洧之外,洵许且乐,惟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朱熹在《集傅》中讲:“此诗淫者百叙之解”。

  中国古代思想家,圣人孔子就是野合而生。梁玉绳《史记志疑》讲:“古婚礼颇重,一礼未备,即谓之奔,谓之野合……颜氏从父命为婚,岂有六礼不备者,羞因讫偕颜祷于尼山而为之说耳”。由此可知孔子是其父叔梁讫和母颜氏野合而生。清人崔适《史记採源》云:“讫于颜氏女祷于尼丘野合而生孔子,于尼丘扫地为祭天之坛而祷之,遂感而生孔子,故曰野合”。

  这种风俗,到了汉代仍有一些残留。汉代出现老师傅画像砖,正是这种风俗在艺术上的表现。这种风俗一直传到后世,为一些少数民族所保留。如清代雍正《绩台湾府志》卷十四讲,高山族:“男妇于山间弹口琴,歌唱相合,意投则野合”。《炎缴纪闻》卷四云,瑶族:“踏歌而偶奔者,入空岗,插柳避人”。《苗疆见闻录》讲:“男妇婚娶不湏媒妁,女年及笄,行歌于野,遇有年幼男子,互相唱和,彼此心悦则先行野合”……

  在现代,民族学和民俗学中保存的野合资料很多。巴蜀汉代画像砖上表现的野合,可能起着一种“图腾”作用。是汉代人为乞求吉祥美好的生活,期望子孙昌盛而作,也是自古以来生殖崇拜的具体表现。

责编:郭翠潇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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