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城市 今人所谓“城市”是一个词,而在古人那里“城”与“市”却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城”最早是指城墙,是建在居民聚居地四周的用来防守的高大围墙。后来用“城”来指称城墙以内供人们生活的区域。但是,早期的城只是有围墙的农村而已,农事活动是居民的主要生产活动。后来为统治者服务的手工业发展起来,产品交换开始出现,于是有了交换的场所——市。市总是设在城里。有些文献中“城”“市”连用,但所指仍是两回事。现在我们用城市这个词来表示与农村相对的那种地方,它人口密集,工商业和文化事业发达,“城”保留了大量人口聚居地的意思,“市”表明商业活动和此相关的工业、服务业的发达,城市一词继承和发展了“城”与“市”的原义,也反映了城市发展演变的隐隐痕迹。 人类最早并没有城市,全是“农村”,人口稍集中点的地方叫做邑,其实是村落。传说城是从禹时开始的。从现在的考古成果来看,城大概出现在商朝中期。 城市大量闪兴起的第一个高潮,是在周朝。这时的城市完全是为政治服务的。居住在城中的,除了统治者,还有平民——号称“百工”的官营手工业者和他们的家属(称国人)。 到春秋战国时期(东周),城里开始有了交易活动,开始走向“城”与“市”的合一。 汉以后,又出现了很多新的城市,并且一改原来都集中在北方的局势,开始南移:在北方,以政治中心为圆心向四周辐射;在南方,以经济中心为圆心向周围辐射。这个格局和发展趋势基本上维持了整个封建时期。 商业活动发展起来,但商人的地位仍然很低。据史料记载,晋代政府规定商贾必须戴帽子,还要在上面缝块白布,写上姓名、卖什么东西,更可怕的是,必须一只脚穿白鞋,一只脚穿黑鞋。 从北宋开始,城市的发展又进入一个新时代——向近代化迈进。明清的资本主义萌芽被扼杀了,但中国的城市终于走上了近代化的道路。 大众服务业与娱乐业 早期的城市里,生活情趣体现为统治阶级的情趣,平民只是贵族生活的附属品。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这种情况有所改变。到了宋代,城市商业活动开始面向平民百姓,城市生活也从贵族化转向平民化。 这首先表现在面向市民的大众服务业的兴起。 隋唐开始,贩运型商业转向商业和生产结合的方向。唐代有了批发零售的专业店铺,如帛肆、鞋肆、酒肆、书肆等。此外还有柜坊(钱庄),相当于今天的银行。 北宋以后,商业相当繁荣,城市居民开始转向生产专门化、生活消费型的生活方式。大众服务业日臻完善。就民间看,行医卖药的、箍桶的、掌鞋的、刷腰带的、补角冠的、修扇子柄的、淘井的、做司仪的……应有尽有。他们有些人早上在闹市区自发形成劳务市场,谁家需要人做事,就可以到那儿找人。东京城里还有公共浴室、军巡捕屋、望火楼(相当于巡警队和消防队),值更的僧道还兼作天气报告。 不仅如此,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追求娱乐的人越来越多,娱乐业也就发展起来。 唐以前,城市分区规划严格,宫廷的娱乐活动不容易传到民间。到北宋时,娱乐活动打破了等级的藩篱,在市井兴起。最重要的表现就是出现了大众娱乐场所——瓦舍。大的瓦舍能容纳数千人,里面分出各种功能的演出厅——勾栏。到南宋时,临安城内瓦舍有17处,不但演出的剧种繁多,而且配套服务齐全:百货、药品、算卦、赌博、饮食、剃头、纸画、令曲等,要什么有什么。 每当夜幕降临,比较有钱的人就来到戏园子或茶楼,泡上一壶好茶,要上一盘零食,且看、且听、且食、且饮,优哉游哉。 除了听戏,市民还可以观看或参加各种杂耍、杂技和体育活动。如球类,汉时有足球,唐时发民为步球和马球,甚至还有女子马球比赛(骑驴)。杂技表演也名目繁多,现代的走钢线、爬竹竿、舞盘、活人避刀枪、搭桥等和西洋传入的吞刀、吐火、眩术等项目古时都有类似表演,只是名称不同罢了。此外有角抵、戏车、斗鸡、秋千、侏儒戏、击弹、投壶、六博、傀儡戏(木偶戏)等。 也有说书讲古、插科打诨的、常常“听者纷纷”,最合下层市民口味。 这是城里人日常的消闲活动,节假、庙会也有很多“节目”。 大部份地区有一年一度的城隍会,祭神本身并不那么重要,但各色人等咸集,卖东西的、算卦的、表演的,应有尽有,简直是个超级娱乐场。 春节、元宵灯节期间,店铺生意都格外兴隆,连妇女都可以上街宴饮、赌博、游玩。另外,中秋赏月,早春踏青,成俗已久,才子佳人乐此不疲。 以上可见古时候城里人的业余生活之丰富。 衣食住行 衣食住行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无疑反映了社会的发展水平。 衣——蚕桑业是中国最早发展起来的,有名的丝绸之路就得益于此,在出土的西汉墓中就有薄如蝉翼的精美丝衣。不过,这种高级服饰只有贵族才能享用,因为统治者以此体现等级制,比如商人、妓女虽有钱,但政府规定:商人不许穿丝着棉(如西汉),妓女出入不许穿华丽衣服(如明朝)。至于穷人,只能“为他人做好衣裳”,自己只好穿粗衣,起初是葛和麻的,后来幸亏黄道婆,才让百姓穿上较柔软的棉布衣裳。 服装的样式总是随着人的审美情趣变化,普遍规律是宫廷带动市井,城市领导乡村。 总体上说,市民的着装是在进步。但并非“穿衣戴帽,各有所好”,而是有诸多限制。不但各行各业的人都有自己的“专业”打扮,而且颜色也能区分高低贵贱,比如黄色是帝王的专用色,不同颜色(紫、红、蓝、黑等)的官服代表不同的级别,而绿色历来是下等人的标志,尤其是宋元后,绿色成为娼界的标志颜色,正经人家不敢穿绿,直到清朝才有所改变。 食——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候,粮食产量低,求温饱已经不容易了。因此虽然能造出杜康来,统治者却常常禁酒,加以限制,因为酿酒会消耗粮食。 到了唐宋,尤其是北宋以后,饮食业很快发展起来,酒楼和大大小小的饭馆满城都是。高档的酒楼门面开阔,张灯结彩,酒旗飘扬,布局雅致,菜肴丰盛,宾客盈门。城中还有很多专门食店,如油饼店、蒸饼店等。市民可以买回去作主食,非常方便。 饮茶也是城里人生活中不可少的一件事,城中的茶肆、茶馆很多,常有丝竹乐人浅斟低唱,以增雅兴。茶馆、茶楼后来兼营赌博、演戏等,各色人等麇集于此,是城中的热闹所在。 冷饮,古人自是无福享受,却也能把河湖的冰存放在地窖里,夏天吃上“冰镇”食品。 住——在北宋以前,城里人的居住区是严格区分的,不同阶层的人分区而居。宋以后,坊巷制度取消,住房上贫富贵贱的区域界限打破了。不过,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讲究深宅大院,重门套房,造型华美。没钱的人只能安其所无。 房中摆设越来越齐全,坐具、卧具、茶几、桌子、屏风……式样和用料也越来越讲究。到明清时,家具已形成广式、苏式、京式等风格流派,并一真影响到现在。 行——在这方面,古人已经注意到路边排水沟的重要性,但是代步工具却始终没有什么进展,几千年一直是马车和马匹,大约南宋以后才有了轿子,短途出行可以舒服点,又是以对人的压迫为代价的。城市与乡村的不同大概只是城里的马路比较宽阔。 婚丧嫁娶 丧葬和婚嫁是古人生活中的两件大事。古人特别重视孝道,善葬亲人是尽孝,娶妻生子也是尽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早期礼制对服孝有严格规定,如按亲疏不同,则孝服异(“五服”)、守丧时间不等。但是后来则演变为以殡葬的排场来体现孝心,丧事办得如同喜事那么隆重、热闹。一般来说要准备丰富的寿衣,上好的棺椁,及各种各样的祭品、冥器,奠堂设罩,酬答吊唁者,披麻戴孝(至少穿素)是必不可少的。哭本是伤心的自然表现,但在哭丧时,哭竟然常常变成给人看的道具。不知死者对这样的孝心收还是不收。 同是尽孝,丧亲守孝宁晚,娶妻生子宁早。古人多早婚,男子十五六岁就娶妻,女子十三四岁就嫁人。 当然包办婚姻是主要方式,要经过非常复杂的程序,问名、纳彩、纳吉、纳征、请期、亲迎,才算确立了婚姻关系。而要取得世俗承认,必得举行婚礼。婚礼仪式隆重而繁缛,名堂甚多,诸如催登、起檐子、铺毡、坐虚帐、坐床富贵、拜天地、打同心结、牵巾、交卺、和髻(结发),至此始为夫妻。 从整体上说,婚丧两俗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不是进步了,而是越来越繁缛,越来越讲排场,搞的都是形式主义,甚至有很多迷信因素在里面。而实质性的东西并没有改变,比如存在诸多弊端的封建婚姻制度本身。 流氓、赌徒、娼妓 城市是古代社会代表着较先进生产力和较高生活水平的地方,但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畸形的副产品,如流氓、赌徒、娼妓。他们的存在成为笼罩城市生活的阴影。 流氓早在先秦就有了,可以说他是伴随着城市的产生而产生的。世事总易变,流氓古今同。纵观古代流氓,其所作所为与今日的流氓相差无几,而且随着城市发展越来越流氓,或欺行霸市,或把持渡口,或敲诈勒索,或倒换纸钞,或盗坟挖墓,或为妓院拉皮条,或专门行骗,设下各种骗局,如美人局(假娼优为妻妾,诱人上当,明代叫扎火囤,清代叫仙人跳,民国叫拆白党)、柜坊赌局、水功德局(即以求官、觅举、恩泽、迁转、讼事、交易等为名,假借声势,诈骗钱财),或抄家放火,简直无恶不作。 由于流氓到处游荡,因此很容易扎帮结伙,联合起来为非作歹,气焰嚣张得有时把官府都不放在眼里。流氓帮伙常常以结社的方式组织起来,就更为恐怖,如宋代扬州有个“亡命社”,元代有“清乐社”、“扁担社”,明初有令人毛骨悚然的“铲头社”,清代有“老洪会”、“洪连会”、“添弟会”、“千刀会”等,四处作恶,严重危害治安。有的流氓团体还以起义为名,反对官府。 应该说官府与流氓是对立的,但实际上,官府(至少是某此集团和官吏)又常常和流氓勾结在一起,一个明火作恶,一个背地撑腰,共同违法营私。这样一来,流氓怎么可能真正被绳之于法呢? 赌博这种活动很富刺激性,又能不劳而获,正合流氓的口味,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成为骗钱的手段,因此,从事赌业的人,大都与流氓分不开。但是赌徒却不只是流氓,还有生活艰难的小手工业者、家财万贯的纨绔子弟和富商,前者迫于生存压力想去碰碰运气,后者则沉湎于千金巨资忽而得之、忽而失之的刺激之中。赌徒的心理反映了赌徒的心理反映了赌博业存在的社会基础。 赌博的结果只有两个,或赢或输,赢了的花天酒地,随意挥霍;输了的往往倾家荡产,无路可走,就敲诈索偷,无恶不作,于是世风日坏。 基于赌博的种种弊端,历代政府都想法禁赌,但是好赌的人太多了,甚至很多皇帝、大臣也如此,例如汉景帝、汉宣帝登基前都好赌,东晋大司马桓温、南朝刘宋时尚书郑鲜之、司马何尚之年少时也是好赌之徒。据说汉宣帝曾经输给赌坛高手陈遂,当上皇帝后就赐封陈为太原太守,为的是还赌债。而南北朝时齐明帝犒赏三军的方式竟然是赌博! 于是,赌博成为城市的不治之症,并最终成为社会的一个产业,上至朝士,下至黎民,几乎无人不为。 同赌博一样,卖淫也是一个产业,并且同世界各国一样,卖淫业也是中国最古老的产业。 娼妓的起源,在殷代,据说那些才情色艺兼具的女巫就是早期的妓女。明明白白地以女色为业,则是在春秋时期,而且,创始人就是大名鼎鼎的贤相管仲。他在宫中设置官营女市,有女闾(妓女)700人。 于是,这股祸水从封建统治的后宫中流出来,一发而不可收。各朝大都市都有著名的红灯区,如北宋东京城的潘楼一带、相国寺外一带、东雀门外,妓院林立;明代京城东城,广陵城内有著名的九条巷,道路曲折,精房密户,妓女多达五六百人,每到傍晚沐浴薰香,走出巷口,到热闹处拉客;清代北京城更有著名的八大胡同。 追究起来,娼妓的存在与封建礼教是格格不入的。但是为了可观的税收,国家不能取缔,只能严格管理,限制政府官员嫖妓,例如唐朝规定五品以上官员不许进入市场(妓院当时设在市场内),宋朝柳永因为流连青楼虽有才亦不能得功名。但对于商人和士兵,政府决不干涉,从某种意义上说,妓院也正是为他们开的。 招待商人、士兵等下等人的是单纯出卖色相的普通妓女。教坊培养出来的能弹会唱、懂诗善画、气质优雅、色艺俱佳的歌伎,伺候的是“道德高尚”的上等人,她们和前者没有本质的不同,都是男人的玩物,充其量算是高级妓女。虽然歌伎可能“一曲红绡不知数”,名噪一时,但一旦年老色衰,一切繁华就都如同春梦一场。她们的地位也不比普通妓女高,一样要戴上“妓女”的“标签”,比如“明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明代规定)。普通妓女就更惨了,连父兄也要受株连,必得裹绿头巾。 中国的娼妓业还有一个特点,每逢社会盛衰,这个行业就尤其兴盛:社会稳定、生活富庶时期,饱暖思淫欲,嫖妓当然成为一种消费;而当政治黑暗,士人落魄之时,经民济世之学就只能消磨于为青楼知己填词谱曲之中,比如魏晋时(门阀制度黑暗),元朝时(一度轻汉人,废科举)。 清朝时取消了官营妓院,但结果只是促进了民间娼妓业的发达。事实上,如果不能消灭它存在的社会基础,娼妓业是不可能消灭的。 古代城乡生活之异同 同一个社会制度统治下,城市与乡村具有相同的等级制度、相同的道德标准,换言之,本质的东西是一样的。但是城乡生活表现出来的更多是差异。 从起源上看,城市是在乡村的基础上诞生的,催生素首先是政治,其次是经济。这两个不同的原因造成了中国南北方城市的差异:北方政治色彩浓,南方经济意识强。而乡村是生存自然需要的产物,为其自然,才能数千年不变,发展缓慢。 从谋生手段看,城市居民做工、经商、提供服务,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从别人那里获取服务,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乡村居民世代以农为业,目的只是满足自身的需要;有限的交易也只在实物方面。 居住环境生存手段的不同,决定了乡民和市民思想意识、言谈举止、风俗习惯诸多方面的不同。由于村落散居,乡民接触的新鲜事物极其有限,视野狭窄,所以思想守旧,易安于现状,愚昧无知。例如乡间没有专门从事娱乐业的人,娱乐活动很少,只在社祭和重大节日的时候才有,而且充斥着浓浓的封建迷信色彩,简陋粗俗。人们追求的就是衣食饱暖,子孝孙贤,安于劳碌清贫的生活。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家族势力在乡村的影响很大。 而市民每天都在人群中穿梭,生活的各个方面均冲出了家庭局限,思想开放,谋求进取,追求的不仅是饱暖,还有精神享受,奉行享乐主义,过的是安闲舒适的生活。联系市民的是地缘关系,血缘关系对城市生活影响不大。另外,由于各种交易的频繁,城市生活显示出快节奏的特点,而农村则是静穆的一片。 城乡生活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两幅风格各异的画卷,如果把它们合起来,恰恰就是古代中国社会生活的全景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