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10日,李秀英名誉侵权案在东京地方法院一审胜诉。
央视国际 2003年09月18日 16:07
2002年5月10日,李秀英名誉侵权案在东京地方法院一审胜诉。主审法官冈久幸治在判决书中判决《南京大屠杀大疑问》一书中关于李秀英记述构成对李秀英的名誉侵权,判令松村俊夫、展转社及相泽宏明须向李秀英老人赔偿名誉权损失150万日元,但对李秀英要求三被告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则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