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儿歌手电视大赛比赛细则
央视国际 (2005年05月16日 16:47)
全国少儿歌手电视大赛比赛细则
☆年龄分组:
A组 3岁—6岁(1998年8月22日-2002年8月21日之间出生)
B组 7岁-10岁(1994年8月22日-1998年8月21日之间出生)
C组 11岁-14岁(1990年8月22日-1994年8月21日之间出生)
D组 15岁--18岁(1986年8月22日-1990年8月21日之间出生)
☆比赛规则与要求:
1.比赛分复赛、半决赛和决赛三次完成。为保证本次比赛的严肃性和客观公证性,大赛将继续遵循“公平” 、“公正” 、“公开”的原则,统一抽签决定选手的出场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2.比赛分类:本届大赛演唱形式限独唱和组合演唱两类(组合:4人以下含4人)。
3.演唱曲目:进入复赛的选手允许演唱自选歌曲(成人歌曲除外);进入半决赛和决赛的选手要准备两首参赛曲目,在选曲相同的情况下将由抽签决定参赛曲目。
4.进入决赛的选手除演唱比赛指定曲目外,还要准备1分钟以内(含1分钟)的个人才艺展示(钢琴、电子琴除外)。。
5.选手自备两套演出服装。
☆组队方式和参赛人数: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电视台为参赛代表队,每个代表队选送4-6名选手(A、B、C、D每个组别均要有选手参加,不得空缺)进京参加复赛和决赛。
每个代表队设领队2名,辅导教师1名,幼儿组的选手可由一名家长陪同。
责编:白秀颖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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