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往事并不如烟11
我的朋友骑摩托车掉进沟里,一气之下把停在路边修路的车玻璃砸坏总共600多元。车主报了案,警察介入说要劳教2年属刑事罪,请问我朋友的这种行为构成刑事罪吗?他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才算公平 ?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故意毁坏他人的财物,如果损失数额较大的(较大的标准在全国各地有所不同,你最好向当地的律师或有关人士咨询一下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损失数额没有达到较大的标准,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案件。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有下列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 (二)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 (三)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四)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以上问题由: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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