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lila
我是重庆市人,20003年11岁的我在父母打工地福建南安上学,10月29日下午一辆大型拖拉机压过我的左腿导致小腿截肢.司机是江西人来闽打工的,在交警的笔录上只有雇主的姓名,没有相关详细地址资料和任何能找到雇主的信息.父母为我债台高筑,历经艰辛找到车主,可是他已经在5月把车卖给他人,有相关的卖车协议.找到买车人,可他却是买卖车辆的商人.实际经营者不是他,买车人和驾驶员都拒绝提供实际经营者的资料,所以无法找到经营者,驾驶员根本无力承担赔偿,诉讼索赔无门.另外请问买车人不提供经营者相关资料,是否要承担责任.能否尽快回复
回复:根据有关交通法律法规,本案司机应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作为第二责任人对司机的赔偿责任负连带责任。
(以上问题由:北京市恒德律师事务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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