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斗斗 “劳动争议案件已经成为我省上升幅度最大的民事案件之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人士今天向记者透露,劳动力市场无序、行政执法力度不强以及立法对劳动者的保护不力,已成为劳动争议案件攀升的最主要因素。
他说,当前劳动力市场很不规范,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往往没有依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大量使用劳动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如建筑、餐饮等行业,出于逃避监督、税收、保险费用等种种目的,故意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规避法律责任。许多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对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予以足够重视,往往为维权埋下隐患,导致维权时无有力证据,给用人单位推卸责任提供了可乘之机。
“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力度不够也是案件攀升的原因之一。”这位人士介绍,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保障、工会、工商、建设等部门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用人单位录用劳动人员的资质条件、录用的程序及手续、建筑工程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监管,以督促有关企业严格依法办事,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实践中,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管往往失之过松。比如,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的建筑行业,有关部门对建设资金的监管不到位,致使资金被挪作他用,从而导致建筑企业在具体施工中迫于建设方的压力而垫资修建工程,给拖欠农民工工资埋下了隐患。
他还补充,劳动法对劳动者保护力度不够也是造成劳动争议上升的原因。劳动法制定至今已逾10年,其中很多规定亟待完善。例如,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但劳动法没有向劳动者采取倾斜保护。同时,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往往造成较高的救济成本,让劳动者无力寻求公力救济。此外,劳动法有关对用人单位违法的制裁措施也显得无力,难以对违反劳动法的单位形成威慑。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采取‘一调一裁两审’体制。这种体制的弊端在于调解和仲裁解决争议的周期长、成本高。而在司法方面,法院目前没有设立专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审判庭,从而呈现出专业性不强的状况。”这位人士在提出对策时呼吁,亟待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进行改革,建议设立劳动基层法院,将劳动争议案件集中由其管辖,并全部使用简易程序,取消劳动争议仲裁,及时、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修改和完善劳动法,清理、修正与其配套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突出和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法律的天平应当向劳动者适当倾斜,以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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